
环卫在线网讯,4月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修订版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新增条款,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或者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积极参与特许经营项目。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是指政府采用公开竞争方式,依法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特许经营者,通过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约定其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提供公共产品或者公共服务,并获得收益。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主要涉及交通运输,市政工程,生态保护,环境治理,水利能源等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等领域。针对特许经营领域近年来暴露出的民间投资被挤出价格调整机制难以实施,政府履约监管不足等相关问题。修订后的《管理办法》新增相关条款,厘清特许经营与PPP的关系,明确了特许经营范畴。《管理办法》进一步鼓励民营企业积极参与特许经营项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其修订发布,是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引导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制度建设举措,有利于保障民营资本投资效益,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