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区领导指示精神,全面务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区城市管理委编制了《房山区垃圾分类工作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自查和重点区域检查指导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成立了拱辰地区、长阳地区、城关地区、西潞和阎村地区、大石窝地区五个检查组。
从4月27日开始,五个检查组分别由区城市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区住建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副职领导带队,对辖区内十类责任主体垃圾分类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包括:对照《条例》要求,全面检查辖区范围内各单位的宣传发动及宣传氛围营造情况,党政机关、社会单位(含餐饮单位)重点检查站点设置情况、收集容器标识、分类质量、站点周边环境、减量落实情况、食堂容器设置情况、办公区域容器设置、厨余垃圾合同签订及收运三联单等内容;居住小区(村)主要检查组织落实情况、培训情况、设施配置情况、宣传发动情况、分类体系运行情况、大件垃圾、装修垃圾暂存点设置情况等内容。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现场进行了纠正指导,要求各责任单位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整改。截止28日,已检查各类责任主体41家。同时,各单位围绕十类责任主体普遍开展自查。据了解,此次集中检查时间将持续到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