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惠城区将正式开始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根据方案,到2020年底惠城区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到2023年底进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大分流”、“小分类”系统全区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全面建成。
初步确定试点单位包括:
公共机构,如:.惠州市政府办公楼、惠城区政府办公楼
住宅小区,如:金裕碧水湾、湖畔新城和云山花园(一期)3个小区,其中云山花园(一期)属于老旧小区。
学校,如:惠州学院、伟鸿中小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教育基地和惠州市第一小学。
大型商场,如华贸天地。
公共场所,如:惠州火车站。
生活垃圾分成四类投放
惠州的此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预计将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即: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对应专用标志颜色依次为蓝色、绿色、红色、灰色。
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 包括:纸制品、塑料制品、玻璃制品、纺织品和金属等。
厨余垃圾,是指以有机质为主要成分,具有易腐烂发酵发臭等特点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产生的家庭厨余垃圾和餐饮服务、机团单位食堂、集贸市场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也包括家庭产生的小型树枝、 花草、 落叶等。
有害垃圾,是指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属于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生活垃圾,包括: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灯管、家用化学品和医药用品等。
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四类垃圾居民分类投放后
环卫部门将进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
爱护环境,分类垃圾,从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