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5月15日讯 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减少环境污染,市政府出台了《青岛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并于1月6日起正式施行,全市上下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青岛市政协委员孙永良在提案中建议从以点带面分段实施、加大宣传引导、合理配置收集设施、推行专业化回收利用、建立完善奖惩机制等五方面着手,以期助力垃圾分类工作更好地推进。
以点带面分段实施
针对一步到位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比较困难的现实,建议采取分类实施、逐步推广的办法,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可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先在学校、部分企事业单位进行试点;第二阶段扩大到城区物业管理相对比较规范的区域;第三阶段扩大至城区范围内;第四阶段扩大至农村地区。
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垃圾回收问题的根本在于观念的转变。要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载体,开展有奖征文、知识竞赛、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中小学、幼儿园开设垃圾分类课,从娃娃抓起培养垃圾分类意识。对物业、餐饮等行业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纳入考核评比,提高其积极性。
合理配置收集设施
在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地点设置足够的分类回收垃圾箱,注明回收的类别和简要的使用说明,便于市民理解和配合分类。镇(街道)要重视垃圾中转站场地的选址,做到布局合理,日常垃圾方便扔到垃圾箱,且不会对居民生活区造成影响。可采用政府补贴购置分类收集专用垃圾袋、垃圾桶等,适时向各家庭发放垃圾分类装置,调动居民参与积极性。
推行专业化回收利用
建议政府市以购买服务的形式,让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对接,打通生活垃圾分类产品的出路。鼓励运营主体根据资源和行业等实际,采用PPP方式,布局可回收垃圾的加工利用链条,保证前端分类出来的资源有去处,能利用。建议从市级层面统筹推动各区市抓紧建设湿垃圾末端处理设施,提高湿垃圾分类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率。
建立完善奖惩机制
可对垃圾分类回收行为进行奖励,如将可回收垃圾送到垃圾分类站就可领取垃圾分类袋、日用品等,或者用玻璃换啤酒、用塑料换塑料制品、用废旧电池换新电池等。还可辅以相应的警告和惩罚措施,如对个人、经营单位、街道、社区、物业公司、运输企业、处理厂等没有做到分类的,进行相应的处罚,提高垃圾分类意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