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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施行
环卫在线新闻组 浏览次

  在今天上午召开的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获得批准,将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铜陵市由此成为全省第二个完成垃圾分类地方立法的城市。

  铜陵市是全国垃圾分类工作起步最早的城市之一,被列入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和全国 “无废城市”试点城市。到2020年底,铜陵市将实现市辖区城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并基本建成具有铜陵特色的政策完善、机制健全、技术先进、全程闭环、社会协同的垃圾分类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

  2018年,由铜陵市政府出台的规章《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了法治框架。为进一步实现垃圾分类的目标任务,2019年,铜陵市全面加快了垃圾分类地方立法工作步伐。《铜陵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经过多轮修改和完善,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后,报请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条例》共分八章四十四条,立足于提升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构建一整套行之有效、持之以恒的管理机制,突出生活垃圾分类的全链条管理、全过程控制,强化对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的落实,对生活垃圾分类环节衔接、监管手段、促进措施、责任划分等各方面作出了可操作性的制度安排。铜陵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此次省人大常委会的批准,意味着垃圾分类已经在我市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垃圾强制分类进入了‘倒计时’,接下来市人大常委会将依法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法规的普及宣传和实施,任何违反法规的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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