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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疫情期间普通公众丢弃的口罩
环卫在线新闻组 浏览次

疫情来袭,普通公众日常丢弃的口罩如何处理引发关注。基于安全考虑,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建言认为,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普通公众丢弃的带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口罩存在巨大风险,不宜按一般生活垃圾处理,应按危险废物处理。

在方燕看来,为了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于普通公众丢弃的带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口罩如何进行安全的处置,非常重要。“这些丢弃的口罩,是否具有传染性情况不明,能否分类丢弃状况也不明,如果当作一般的生活垃圾进行处置,将存在巨大的疫病传染风险,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方燕说。

方燕表示,以当前的情况为例,各医院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使用过的口罩、护目镜、输液管、棉签等物品,均属于具有感染性的废物,是医疗废物,也是危险废物。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另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方燕直言,对于普通公众丢弃的带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口罩却不属于医疗废物的范围,不适用上述规定。

“国家对于医疗废物范围的界定、处置的方式、相关责任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对于疫情流行期间,普通公众丢弃的带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口罩不属于其调整范围。”方燕认为,

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普通公众使用后丢弃的大量废弃口罩,如果按照生活垃圾处理,存在巨大的疫病传播风险,应将其定性为危险废物,按照处置危险废物的标准进行处置。

现实的情况是,当前绝大部分市政部门及小区对于普通公众丢弃的口罩仅当作一般的生活垃圾进行处置。

基于此,方燕提出以下建议:一、建议由各级市政部门在疫病流行期间,将普通公众丢弃的带有疫情传播风险的口罩当作危险废物进行处置。二、建议由各级市政部门统一领导,所有小区一律设置专门存放口罩的垃圾桶,应予以特别标注,粘贴“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三、建议由各级市政部门统一领导,所有小区加大宣传力度,要求所有公众将口罩丢弃在单独设置的专门垃圾桶内,请勿和生活垃圾混同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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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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