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正在征求民意。该办法将餐厨垃圾列为严控废物,酒楼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可罚3 万元,而用潲水直接喂猪最高可罚1 万元。
广州的宾馆酒楼日产上千吨餐厨垃圾何去何从,一直颇为棘手。不是无去向,而是自成市场消化了。最直接的是输向私人养猪场,还被“提炼”出祸害食品安全的潲水油。就此,早有呼声立法严管,相关办法也曾连续3 年列入政府规章制订计划, 还成为2008 年度正式项目,但最终止步于征求意见阶段。
时隔几年之后这一“办法”再被捧出, 因规定宾馆酒楼和加工者均要受罚,且罚款够狠,被寄予“潲水油问题可得到遏制”的厚望。不过,笔者还是觉得,若据此断言“潲水处置走上正道”,未免过于乐观。且不说有“控烟条例”实施一年仅开出4 张罚单等先例,就餐厨垃圾背后的利益纠结而言,已经不是只要“有法可依”就可轻而易举破解的。
必须看到的一个现实是, 由于餐厨垃圾的处理长期被忽视,加之处理厂建设的滞后,几乎所有的宾馆酒楼要么直接将潲水倒进下水道,要么卖给城市周边的养猪户或者加工潲水油的小作坊。一些中小饭店更灵活,让收集者打扫卫生而将潲水抵卫生费,两全其美。一句话,被视为废物的潲水可以“生钱”,宾馆酒楼又怎么会心甘情愿给政府拿去处理,何况还要付费?
虽然“办法”规定潲水的清运与处理要收费,再由财政予以补贴,但是,补贴是否足以抵消酒楼的处理费付出及原有的收益,这可能是个问题。倘若管理部门一味信赖行政强制力量,补贴只是“意思意思”,而执法人员又不可能遍布全城时刻跟踪,所谓“严控”的难度就可想而知。
企业逐利是本性。潲水为患已久,“重典”规管确有必要。不过,因为餐厨垃圾可以卖钱这一特殊性,相关办法最终是“为出台而出台”,还是务求达成初衷,一方面系于“补贴”的身上,需要政府拿出应有的气魄来;另一方面,并不是说政府就应该不计成本地“砸钱”,而是可以引入市场化运作,以“变废为宝”的效益反过来抵消“补贴”等前期投入。
市民都不愿见到“难产”的“餐厨垃圾处理管理办法”沦为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