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许多城市近年来陆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普遍存在以下问题:大多在居民社区进行,覆盖面有限,代表性、综合性不够;居民生活垃圾多半混合投放,缺少宣传与组织;缺少对易腐性有机垃圾规模化处理的设施;丢弃物循环利用、深度开发缺乏力度;即便有少数居民将垃圾分类投放,垃圾车又将所有垃圾混在一起拖走,挫伤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缺乏有效的政策与财力配套等。
为更好地研究促进垃圾分类的有效措施,笔者团队从湖北省武汉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现状出发,以某两条街道为对象,对生活垃圾干、湿分类,从垃圾投放、运输、资源化到末端处理的规划和设计方案进行了研究。研究形成了几个重要结论:
一是垃圾分类只有实现规模化,垃圾处理系统方可盈利,进入良性循环。只有与城管设施、专业生产线接轨,分类后的垃圾才能进行深度处理,才能有效地治理垃圾污染,改善生活环境,并且产出经济效益。
研究选取的试点区为50万人口,包括居民、学校、工厂、商店、餐馆、机关等,具有代表性。人均垃圾产量以每天1公斤计,生活垃圾量每天不少于500吨。按干、湿垃圾2:3粗分,湿垃圾约300吨,再经筛选可得200余吨可用料。如此计算,一座易腐有机垃圾生化堆肥处理工厂“可以吃饱”,不亏本。
二是政府用于垃圾分类管理的费用少于垃圾不分类的运输费、处理费等。通过系统、简略经济分析,政府在试点区、试点期间,用于宣传、组织、新设备投入等费用之和少于垃圾不分类的运输费、处理费、设备场地建设费、运行费、二次污染控制费之和。
三是生活垃圾是一批“城市矿产”。在拾荒者拣出一批纸张、金属、塑料后,剩余的干垃圾还可进一步分类、利用。按初级价格计算,每年可增加初级收益千万元;若对垃圾实施深度分类、二次加工收益还会更高,可达数千万。深加工必须建立专业生产厂或生产线,还需要出台资源二次利用的系列优惠经济政策和措施,促使再生物资有销路、有效益,可持续发展。
四是湿垃圾的分类将减少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的需求数量。湿垃圾经进一步筛选后可进入生化厂做有机肥料。由于湿垃圾占生活垃圾总量的1/2以上,因此,湿垃圾的分类将大大减少垃圾的填埋或焚烧量,进而减少垃圾填埋场和焚烧厂的需求数量。
通过研究总结,笔者认为,应具体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首先,宣传、管理、监督、奖惩在垃圾分类工作中不可或缺。在试点区,政府宜制定相关配套实验政策,提供资金支持。建立垃圾分类领导班子和有效的组织结构。先期可派垃圾分类指导员下到社区、企事业单位指导垃圾分类工作。随着群众垃圾分类意识逐步形成,可改为不定期抽查。对奖惩各环节加强监管,落实资金,做好组织内部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并发挥非营利组织(NGO)效能,壮大垃圾分类NGO。强化垃圾分类工作突发事件的应变管理。可酌情建立奖罚机制,有效地规范居民行为。加强宣传,鼓励群众积极参与,使群众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
其次,应拟定与垃圾分类配套的再生产业,确定建设优先级。一级产业应为废旧电器电子垃圾再生企业的规模化,建筑垃圾再生产业的扶持,利乐包再生产业的建设;二级产业应为纸、塑料和金属等再生产业的整合壮大,玻璃、纺纤和橡胶皮革等再生产业的调研与建设。其中,一级产业需要尽快着手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建成完善。二级产业则可于一级产业基本建成后开始集中建设。
第三,应着手对原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进行改造。可以预计,随着垃圾分类实施范围的推进,减少焚烧厂、填埋场的数量,增加生化厂的数目与规模是必然的趋势。
第四,系统、配套、规模是新一轮试点的关键。当前,各地政府对于垃圾分类的投入需量入为出。力量大,试点规模就大;力量小,规模则小。但试点规模应有底线,即生活垃圾的投放、收运、利用、处理要得以科学进行,“三化”的效果才能得到彰显,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才会具有推广价值。(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环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