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广州市创文办与市建委联合发布的《广州市环卫清扫保洁工作整改方案》中规定:创文期间,垃圾落地滞留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平时则不超过20分钟。(8月27日南方都市报)(本站链接:http://www.cn-hw.net/html/china/200908/11478.html)
看了这个报道,笔者认为,广州“垃圾落地滞留禁超5分钟”的规定作假、作秀毫不掩饰,实在令人可笑!
其一,据报道,该《广州市环卫清扫保洁工作整改方案》中规定的5分钟和20分钟时限,如何确保落实到位?方案中并没有给出详细操作方法,也没有做出如果达不到要求将如何处罚。给人的印象这个规定是让检查团和市民看的,并没有打算实施,这不是作秀吗?
其二,众所周知,广州流动人口多,特别是进城打工的农民兄弟很多,就算本地市民素质高,但目前街头乱丢垃圾的人随处可见,要保证这规定的5分钟和20分钟时限该需要多少的人力物力,能做到吗?令人生疑。出台根本无法做到的规定,不是作秀吗?
其三,退一万步来讲,就算《广州市环卫清扫保洁工作整改方案》中规定的5分钟和20分钟时限能做到,哪为什么规定创文期间,垃圾落地滞留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平时则不超过20分钟?而且个别市区还配备上百个摄像头监控,哪电子眼看不到的地方就可以不执行这个规定吗?它们不在创文的范围内吗?这不是明显作假应付检查验收过关吗?试问广州创文的目的是为了应付检查拿块牌子吗?哪创文还有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