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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无害化建设与运营现存在多重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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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垃圾没有处理,直接排入江河湖海,不仅会破坏生态环境,而且会严重危害下游人民的饮水健康,因此,垃圾无害化处理在生态环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非常重要。近年来,国家对垃圾无害化处理高度重视,通过国债等方式加大资金投入,我们也总能从报端见到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多少多少比例的报道,但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一些垃圾无害化处理建设项目产业化难、配套资金无法保证、工程进度极其缓慢、竣工后运营难等。 

  科学选址须加强 拆迁征地要加紧

  根据国家统一安排,医疗垃圾集中处理中心项目建设列入议事日程,某地提交了两个建设方案:一是在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基础上建设,好处是可不新征土地,一些基础设施可共享,既节省投资又加快建设进度;二是新找一家投资商重新选址进行运作,一切工作从头开始。竞争性选取项目法人采取招标方式进行,以为必胜的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业主因开价太高而最终落选。新的投资商中标后,计划在原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上建设却得不到支持,只好另起炉灶找新地址,但好几个地方的拆迁征地要价太高只好放弃,最后有一个地方拆迁征地价格合理,但周围群众认为医疗垃圾危害极大,在听证会上强烈反对,项目由于拆迁征地难而陷入了进退维谷的境地。

  点评:医疗垃圾危害性更大,政府在选址时要科学深入,有多方案备选,在选取项目法人时采取科学方式进行,选址确定后要加强征地拆迁工作服务,不能把由政府做的事情甩给企业来完成。

 建设规模不适当 盲目跟风产业化

  《招标投标法》和《行政许可法》出台后,规定有利润的垄断性项目的项目法人必须通过竞争性方式科学选取。但实践中却出现了歪嘴和尚念错经的现象――某地级城市拟建设垃圾处理中心,该项目建设规模达每日300吨,因当地政府财力紧张,于是委托中介机构通过“招标、拍卖和挂牌”的方式选取了一家民营企业投资、建设和经营,最后获得成功。当地政府大力推广此成功经验,要求辖区内各级政府在建设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中普遍采用,但此方法到了乡下却是水土不服,原因是乡镇的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规模小,民营资本进入后既不能通过直接向公众收费得到回报,当地乡镇政府由于“空壳财政”又无力支付垃圾处理费用,因此响应者无一人,在城里能够成功的垃圾产业化妙招在乡镇却失灵了。

  点评:合理规模是取得效益、吸引投资的指挥棒,建设项目要围绕企业经济效益、公众承受能力和政府有效服务等下功夫,为了招标而招标的形式主义在实际工作中是有害无利的。

  各自为政不可取 资源共享方可行 

  笔者在调研中发现,有3个相邻乡镇,彼此距离在20公里左右,地形也相对平坦。3个乡镇人口众多、经济发达,都有财力单独进行乡镇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由于历史上3个乡镇在你追我赶中前进发展,3个乡镇的领导也处于激烈的竞争中。此轮上级布置开展建设乡镇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的工作后,从科学出发,如果3个乡镇能够共建一个较大规模的乡镇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那是最好的,但3个乡镇的领导谁也不服谁,都要求其他两个乡镇把建设项目地址选在自己的属地之中,好算自己乡镇的政绩,最终3个乡镇各自为政,分别把3个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都建好进行运营,多占地、重复投资、小而全等毛病显现无疑! 

  点评:科学政绩观是关键,在科学基础上才能出政绩。建议上级主管部门在加强统一、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形成合力推进工作开展,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效益。 

 运营费用须保证 支取环节多又杂 

  某城市垃圾处理中心建成运营后,按原来“BOT”投资运营协议,政府需每月向投资运营商结算付款运营费用一次。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向各排放生活垃圾的用户收取的处理费用总额在扣除派出人员的收取成本、垃圾处理中心监督人员的费用后,只够向投资运营商支付三成的费用,政府还需从财政中安排大量资金给应付款项。由于当地政府属“吃饭财政”,公务员工资增资部分有时都无法兑现,这部分资金也相对困难;加上“收支两条线”财务制度决定投资运营商报账制度非常复杂:需要环卫部门开单后,建设主管部门确认,送财政部门复核,交政府分管领导批准,下发财政部门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拨款,众多环节中,缺少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行,常常出现一人出差外地就拖延好长时间无可奈何的现象。

  点评:政府必须带头讲诚信,在群众承受幅度内逐步提高征收标准,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在严格财经制度的基础上简化支取环节,保证投资运营商及时足额地得到合法费用。 

  城市农村差距大 乡镇建设须加快

  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严重落后于城市,主要原因有五:一是起步迟――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启动数年后,乡镇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才开始进行;二是认识浅――农民祖祖辈辈把垃圾随便一扔的认识有待改变;三是资金少――经济落后的农村在“双基普九”、通水、通路、通电、通邮、通电视、通电话等建设后资金缺乏;四是规模小――农村大、人口少、垃圾少,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规模小,实行产业化成功机会低,建设资金需以政府投入为主;五是运营难――乡镇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即使建成使用,但农村垃圾处理费征收难,而乡镇财政要拿出资金开展运营更困难,不少项目建成后缺少资金无法正常运营,只在上级检查时运作一下应付了事,形同虚设地成了形象工程。针对上述问题,必须加大以工补农、城市反哺农村等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快乡镇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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