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来看,讨论广州垃圾处理的出路不能避开的前提是:广州未来25年的生活垃圾终端处理特许经营权已经授予了广日集团,代价是广日集团帮助承担广州市政府18亿元的债务,有消息称,政府将按每吨垃圾140元的价格补贴广日集团处理垃圾。
虽然我也不赞同未经公众讨论就将影响千万市民生活的垃圾处理权授予一家企业去做,相信这也是政府力推垃圾焚烧、缓行垃圾分类的苦衷之一,毕竟权力已经授予了广日集团,想收回来恐怕没那么容易。而从企业角度考虑,建垃圾焚烧厂可能回收资金快、操作简便,而且焚烧垃圾又有补贴,客观上使企业有动力将焚烧垃圾的吨数越报越高,以换取政府更多的补贴,而不愿考虑垃圾的分类、回收和利用。
从媒体已报道的“分类得”公司在越秀东湖社区成功试点垃圾分类的情况来看,民众其实不乏垃圾分类的热情,企业也不乏垃圾回收利用的经验,垃圾减排效果是很明显的。两相对比,其实给政府提供了一条破解垃圾围城的新思路,就是与其按焚烧处理垃圾的吨数来补贴一家企业,不如按回收利用垃圾的吨数来补贴另一些企业。
补贴的方向调整了,鼓励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的意图就凸显出来了。当然这其中不能回避的一个问题就是不建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话,怎么平衡广日集团可能受损的利益?其实,广日集团作为大企业,要想在垃圾分类处理的链条中分一杯羹是非常容易的,比如说,建几家厨余垃圾堆肥厂、塑料垃圾回收加工厂等,也是可以盈利的,毕竟,垃圾只是放错了的资源,“分类得”公司负责人都承认“垃圾处理其实是暴利行业”。广日集团如果愿意进入垃圾分类处理行业,政府依然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
政府部门需要进一步调研的是:目前广州有几家类似“分类得”这样的垃圾分类公司?有多少家废品回收站点?又有多少家废品循环利用再加工企业?它们的分布情况如何?能否无缝覆盖广州各辖区、做好垃圾分类回收工作?如果不能,政府该出台哪些政策鼓励更多企业进入垃圾分类处理行业?具体要给予怎样的补贴?
另外,政府在扶持垃圾回收利用企业的同时,也要加强监管,防止企业在垃圾分类处理过程中对环境的二次污染。对那些有毒有害的不可回收垃圾,企业无利可图,政府则应该利用固废中心免费处理。
垃圾分类指望政府亲力亲为,不但不现实,其效率也堪忧。政府要做的,应该是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处理的市场化运作,鼓励更多的企业去做垃圾分类、回收和再利用,政府则做好本职的公共服务和行业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