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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人何时摆脱“身份”之痛
环卫在线新闻组 浏览次
8月13日,四川泸州临聘环卫工、64岁的唐树生,在38℃以上的高温下清运完垃圾后,经诊断为“脑血管意外和超高热”,于当天下午3时40分左右死亡。劳动局调查后认定:唐树生不符合工伤死亡条件。(《华西都市报》8月21日报道)

泸州市江阳区公务员朱继宏午休时上厕所摔倒后不治身亡,被认定为“因公牺牲”。这名年过六旬的环卫工,在高温下辛苦劳动后猝死,却被认定为不符合工伤死亡的条件。这样的结局显失公允。

当地劳动局否认唐树生因工死亡的理由有三条:64岁的唐树生已超出《劳动法》调整的年龄范围;聘用唐树生的张嘴村委会,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唐树生系在清运完垃圾回家途中发病死亡,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然而,这个官方认定虽然说得头头是道,却让人在暑热天里感受到透骨的凉意。

当前,很多地方出于种种考虑,聘用了大量临时工从事环卫工作。这些人可以随时被辞退,相关待遇及福利也很少。而且主管单位常常“偏爱”岁数大的人,因为年轻人一般不愿干这脏活儿。

一些环卫工人辛辛苦苦维护人们的生活环境,却没有基本的保障,这对他们很不公平,如何让他们摆脱尴尬的身份之痛,迫切需要政府部门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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