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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人“实名工装”无助作业监督
环卫在线新闻组 浏览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河南郑州经开区环卫工人上班必须穿印有个人名字的工作服,否则罚款50元。很多网友指责此举伤了环卫工的自尊;而5月25日,郑州经开区官方回应称:“实名工装”的初衷是为了方便管理,拿“自尊”说事是对环卫工作的不认可,因为“以自己的劳动赚钱,人人平等”。

  笔者实在不明白,“方便管理”与“实名工装”有什么关系?只要责任区域划分清楚,工作做没做好一望便知,有必要强制让环卫工人把大大的名字背在身上吗?再说,实名工装之所以不妥,还因为环卫工人虽然被人们称为“马路天使”,但干的多是脏、累、苦的活,收入也并不高,他们本人愿不愿意像有的行业那样“亮出姓名”,实在是未可知。给他们工装标注姓名,何不先征求本人意见?

  只要不是出于社会监督和服务沟通之需,任何职业都没有义务把姓名印在身上显眼位置,让十米开外随便一个路人都看得见。许多公职人员或服务业人士会把姓名和工号挂在胸前,或摆在工作窗口,这是出于面对面工作和监督的需要。向有交流需求的客户告知个人姓名和工作基本信息,这与在大庭广众之下被强制公开自己的隐私是两码事。前者是可以接受的,后者就是一种粗暴的侵权。退一步说,即使环卫工人有公开姓名的必要,也可以换成名牌等更为人性化的做法。像这种不考虑穿者感受的“实名工装”,既无助于管理,又徒增伤害,还是早早脱掉为好。

  如今,郑州经开区这一规定下的实际情况是,环卫工人宁可顶烈日穿长袖工装也不愿穿实名工装上班,更多工人选择将工装上的名字拆掉,而官方表示“不会干涉”,也“并未真正罚过一人”。规定既已名存实亡,何必再拿“人人平等”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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