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市民们普遍意识到垃圾问题没有完美的处理方式,进而形成必须从末端治理转向前端减量的共识;透过充分的公众参与,探索出广大市民可以接受的操作途径;同时以信息公开为基础,保证有限的垃圾焚烧厂能够安全地运行,切实降低其环境和健康影响。
近期围绕着垃圾焚烧厂的选址发生了激烈的争论。在许多城市管理者看来,垃圾焚烧是解决垃圾围城的必由之路;在开发商看来,垃圾焚烧厂将会带来滚滚财源;但对许多垃圾焚烧设施周边的居民来说,焚烧厂不但会造成他们购买的楼盘贬值,更会对他们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带来损害。加之专家们给出了模糊甚至相互矛盾的说法,更让民众感到莫衷一是。在今天中国许多城市正准备大上垃圾焚烧厂的背景下,有必要对这个问题隐含的复杂层面做一个梳理。
垃圾问题无可回避
目前大量的城市在高速发展中都出现垃圾围城的情况,人们普遍意识到垃圾问题无可回避,必须加以解决,争论的焦点在于如何解决。从大的方向说,垃圾问题的解决无非是增加处理能力和前端减量化两个大的出路。目前政府投入的重点是放在增加处理能力方面,而在填埋、堆肥和焚烧等几种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中,目前卫生填埋是中国城市主要的处理方式。但随着城市人口激增,城市垃圾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增长,现有的垃圾填埋场纷纷面临爆满,而土地资源又日益紧缺,因此很多城市希望能通过建设焚烧设施,以大幅度压缩需要填埋的垃圾量,看起来也是顺理成章的。
其实,无论是垃圾填埋或是焚烧,都会产生一定的二次污染。填埋造成的高浓度垃圾渗滤液,对许多地区的地下水造成了难以修复的损害,也会释放出恶臭、有害气体和温室气体;而垃圾焚烧则主要释放恶臭、飞灰和包括二口恶英在内的多种致癌物。但多少年以来,这样的处理方式依然大行其道,归根结底是人们把垃圾当成了现代文明的伴生产物,城市中人群集中居住,就必然集中产生垃圾,就需要集中清运,进而集中处理,虽然填埋和焚烧都不是完美的方法,但总是远远好过不处理。从这个意义上说,很多人认为垃圾处理设施是有公益性质的基础设施。
但垃圾处理设施周边的居民难以接受这样的判断。他们直接受到恶臭、废水、飞灰甚至致癌物的损害,更不要提每日每夜大量进出的垃圾运输车辆形成的困扰了。而垃圾集中处理的方式,带来的好处由全体市民共享,而损害主要落在周边居民身上,显然是有失公平的。而垃圾焚烧厂产生的气体污染由于更加难以躲避,毒性更强,因此在它产生以来的100多年间,几度成为民众激烈抵制的对象。
邻避主义促进公共环境利益
这是一种奇异的现象:当垃圾焚烧厂远离自己居住的区域时,它会被看作具有公益性质的基础设施;而当这样的设施要落户周边地区时,它可能就会被看作是个毒气工厂,而遭到激烈反对。到了上世纪80年代,这一现象被赋予一个专门的名称,叫做NIMBY主义(NotInMyBackyard,即“不在我家后院”这句话的英文首字母的缩写)。这个词也被音译加意译地翻译成“邻避”主义。邻避主义抵制的对象不限于垃圾焚烧厂,也包括高速公路、飞机场、通信发射台、核电站等设施。
随着人们对环境质量的要求的提升,以及对自身环境权利的认知,邻避主义在西方许多城市蔓延开来。当邻避现象发生在具有公益性质的基础设施的选址过程时,使用这个词就带有一定的负面含义。市政部门常常认为邻避主义妨碍了城市的有效管理,开发商常常认为邻避主义属于无理取闹,相当一些专家会认为这样抵制是基于不科学的理解,同一城市的其他市民也常常对当地居民的邻避抗争漠不关心,甚至抱怨这影响了整座城市生活品质的提升。
但邻避主义并不是仅仅带来了私益,实际上,从私益保护出发的邻避主义却明显促进公共环境利益的保护。从1874年英国的第一台垃圾焚烧炉开始,垃圾焚烧几度面临公众对其污染的巨大质疑,特别是到了上世纪70年代之后,在环境决策中有了公众参与的要求。意识到再也无法绕过公众这个障碍,要想建设必须要能够说服公众焚烧设施对公共健康是安全的,于是政府部门大大提高了焚烧设施的排放标准,开发商也着力开发出低排放的焚烧技术。到今天,现代焚烧炉都装有复杂的污染防治设施,排放的有害物质显著下降,这与邻避主义形成的压力是相关的。
但邻避主义毕竟是从关心自身的利益切入的,它本来是为了抵制自身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但在实践中它也会引发另一种形式的不公平。在面临社区邻避主义行动的情况下,开发商甚至市政部门可能会在选址时倾向于选择政治、法律、经济能力较弱的地区。放大一层,他们可能选择避开最发达的城市,而将垃圾处理设施转移到欠发达地区。再放大一层,在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一些发达国家甚至把他们本国的垃圾大量转向欠发达的国家和地区。
上世纪80年代,美国的一个有色人种群体在研究后认为,危险废物处理设施等高风险的公共设施不成比例地锁定了有色人种聚居区。之后他们组织了大规模地抗议,由此形成了关注弱势群体环境利益的环境正义运动。为避免由于邻避主义等因素引发的污染转移,一些国家和地区严格规定本地垃圾需要在本地处理,一些国家和地区则限制本地区接收处理外地的垃圾。到了1989年,国际社会订立了《巴塞尔公约》,以严格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