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兰州晚报A13版报道了又一起环卫工人被打的消息。实际上,在这之前,环卫工人被打、被骂的事屡有发生,然而却很少又像当天的晚报一样,能把这样的消息发到版面头条位置。此事让我联想起前不久在北京发生的另外一件事儿,北京海淀信访办的工作人员推搡北京大学的几位教授,经过一些有影响力的博客和网络传播,成为世人所关心的重大新闻。
虽然事隔两地,但如果比对起来,其实也很有意思。两个的人身权益都受到了伤害(好像环卫工人伤得更厉害一些),但一方是教授,一方是环卫工人,因为身份不同,所以引起的关注度也不同,最直接的影响,就是极有可能导致最后的处理和处罚结果上的不同。
说到这里,又不免想起了2006年广州钟南山院士手提电脑被抢,警察用超乎寻常的速度破案、追回电脑一事。在钟南山之前,广州街头被抢的电脑太多了,但很少有警方破案追回的报道。院士的电脑被抢了,就成立“专案组”,而普通公民的电脑则只能等着“意外查获”,如此悬殊的办案待遇引起了媒体的公开质疑:这样的区别对待,是不是法律本身的一种尴尬,是对“人人平等”的法律原则、执法伦理的一种嘲讽。
我们知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最基本的法律原则,这意味着,法律在打击犯罪,保护受害人的过程中,没有什么特殊公民,警方均应一视同仁地平等对待。
话说了这么多,实际上还是要绕回到晚报当天的新闻上来。不管我们承认不承认,很多人看环卫工人的眼睛都有些低,他们得不到与他们劳动相对等的尊重。因为“身份”的原因,他们的权益受到伤害时往往不能很快得到有效的保护,甚至一些环卫工人被打后,连打人者也无法查到。这也许就是环卫工人屡屡遭打的原因之一。我们大胆设想一下,如果被打晕的不是普通的环卫工人,而是什么局长处长的,处理的程序和后果会不会不一样呢?
我们可以在这里对环卫工人施暴的人进行道德谴责。但同时我们更等待着一个更为迅速、公正、严肃的处理结果。我们这个城市更加需要环卫工人,甚至一天也离不开他们。因此,全社会更应该给予他们应有的尊重,更有责任为他们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