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见于媒体的城管问题不少,如四川南充数千人抗议城管暴力执法问题,北京“城管秘笈”问题,广州市长怒斥城管局不作为问题等等。日前,海口市又发生近百人冲击城管支队的事件,详情请看5月7日《海口晚报》报道:6日晚,近百人冲击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1名环卫执法队员、2名大院保安受伤,城管支队大门严重损坏。事发后,110民警、龙华公安分局、公安城管大队等前往制止,控制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从这一事件过程的表象看,是因为海口城管泥头车专项联合整治组扣车,并带人到城管支队询问引起的,是“泥头车”主聚众所造成的。但细读该报道的“又讯”,透析“泥头车抢运建筑垃圾”的成因,探究其发生的根源,不能不说,是海口城管“权力错位”,“垄断”建筑垃圾营运市场惹的祸。
当今,社会已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经济关系市场化、生产经营自主化已深入人们的经济生活。而海口城管至今仍沿行用“2007年中标的6家单位”营运全市的建筑垃圾,而且规定“参加营运的车辆要进行申报,核准后方可上路营运”。这些“霸王”做法,让人不禁产生多点质疑:建筑垃圾的所有权归属建筑工程的业主所有,清运费用也是由其承担,给谁清运,不给谁清运,是业主自己的事,何需劳城管大驾“招标”?建筑垃圾本不属危险品,又不是贵重物品,为何要规定专门单位、专用车辆运输?所有营运单位都可以参加市场竞争,为何搞“6家中标单位”几年一贯制,限制其他营运单位参加竞争?对此,海口城管也许要用其他营运单位“随意倾倒垃圾”、“不遵守交通规则”之类的理由予以回应。这些理由显然是站不住脚的。制止、纠正这些问题,是城市管理的日常工作,可以通过教育疏导甚至处罚等多种手段解决,为什么非“招标”、“限运”不可。况且,此举既有越俎代庖“权力错位”之嫌,又有违背市场经济规律之错。
既然如此,海口城管为何还要以“规范化管理”为名,行“招标”“垄断”之实?原因主要有三:一是思想僵化。用计划经济时期的命令模式管理建筑垃圾营运市场,既顺手,又威风,而且还能体现城管衙门的威严。此等权力,虽然“错位”,但弃之可惜,用之扬威,何乐不为!二是利益驱动。海口城管禁止非中标单位“低价到建筑工地揽活”,而他们与那些高运价的中标单位之间能没有“管理费”或”利润分成”之类的利益关系吗!“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从我管的城市过,留下买路钱”,老百姓的这些顺口溜正是城管利益的真实写照。三是政府支持。在事发当日海口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上,城管部门重申了前年“招标”、“限运”的做法。如此“垄断”,有了政府搭的舞台,“错位”的权力大可尽情表演,有了政府撑腰支持,“错位”的权力更可无所顾忌行使。
这些“招标”的“红头文件”明显不合时宜,这些“限运”的“红头做法”实践证明并不可行。难道还要一“错位”再“错位”,继续坚持“垄断”下去?奉劝一句,还是抓紧清理此类“红头文件”、停止这些“红头做法”为好。否则,还可能惹更大的祸,引发更大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