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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无异于慢性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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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4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武汉千亩曾被化工、印染等企业污染过的毒地开发陷入两难境地。有关评估报告显示,“调查范围内部分区域土壤存在重金属超标。目前已经测试到部分采样点的汞、铅、砷、总铬、三价铬、六价铬、镉含量存在超标。”令人意外的是,在更为详细的调查后,武汉市环保局发现,该地土壤除了被重金属污染之外,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重金属和有机物复合污染。有媒体报道称,仅原武汉染料厂占有土地的面积有200多亩,全部治理需1.88亿元,平均每亩的治理费用将达到90万元。原属于武汉农药厂的地块上,土壤中含有大量六六六和DDT等现已遭禁止的有机磷和有机氯农药的化学成分,这些成分的化学稳定性强,即便深埋地下也很难降解,在环境治理中因为挖出的泥土中带有农药气味,影响到周边的居民,引起不满。而开发商在原长江化工厂这块“毒地”上建起的经适房小区,交房虽已两年,但入住率并不高。

  我们知道,有些环境资源是不可再生的,有些环境污染是不可逆的,既便对一些污染的环境再行治理,时间也是漫长的,治理成本将是巨大的。在过去的一段时期内,环境污染问题在我国并未得到充分重视,人们的精力主要放在经济发展上,用低廉的环境成本换取企业利润,有的地方由于发展经济的要求,忽视或是对环境污染视而不见。武汉千亩工业用地遗毒之痛,再次给人们敲响了警钟。

  环保理念在我国的勃兴,既是人类社会共识推广的结果,也是我国经济从改革之初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向集约型增长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更是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必由之路。在治理污染问题的认识上,政府、企业和民众在这些年里都经历了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只有进一步提高认识、正视污染、厘清责任、各司其职,才能把业已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加以妥善解决,使我们赖以生存的生活环境得以改善和保护。

  保护环境就是在保护我们自己,污染环境无异于慢性自杀。我们在环境方面所欠的债迟早是要偿还的,任何污染环境的行为必将要被清算。时下,不要带血的GDP,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但保护环境却仍然任重道远,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努力,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实际行动,除了要对过去因为我们所犯的错误或过失对环境所造成的污染搞好治理外,对容易造成污染环境的企业要加强监管,使之符合环保要求,对于那些难以治理或拒不治理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在发展经济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过程中,在新上项目时决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要切实搞好环境评估,把那些污染水源、污染土地、污染大气的项目拒之门外,坚决走出先污染、后治理或者边污染、边治理的怪圈,决不能让环境污染这个恶魔侵扰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并且遗害子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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