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卫一体化是建设生态文明乡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大举措,同时也是践行群众路线、为民办实事的生动实践。只有以市场化运作为导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抓手,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才能探索出社会效益显著的城乡环卫一体化路子,从而形成长效机制。
长期以来,农村地区公共基础设施薄弱,环卫设施严重短缺,大部分农村地区没有专门的垃圾收集、运输及处理系统,没有保洁制度。以前农村生活简单,生活垃圾可以就地消化,不需要花费很大的力气治理,但近年来随着农村生活水平的提高,垃圾量急剧增加、成分也日益复杂,垃圾污染日积月累,垃圾围镇、围村现象越来越严重,既造成环境污染,也造成视觉污染,成为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重大问题。事实上,城乡环卫一体化是引导群众改变千百年来不良生活习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课题,也是一场必须面对的攻坚战。
打好城乡环卫一体化攻坚战,重在建立长效机制,这就要改变行政命令的方式,充分发挥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的作用,用市场的办法和手段来推进。如果还是用行政命令的方式而不是用市场经济的手段,有可能导致一哄而上、虎头蛇尾,效果也难以保持常态化,只有让政府和市场“两只手”共同发力,做到了纲举目张,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要真正实现让群众满意,绝不能搞形式主义,不能搞“运动式”整治,不能“一阵风”。
要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长效规范运行,就要在彻底清理积存垃圾的基础上,制定乡村环卫规范标准,完善环卫保洁、垃圾收运作业管理制度,并将作业区域、时间、质量和责任人等进行公开,实现农村长效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要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长效规范运行,还要强化运行经费保障。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能否长久、健康运行,最关键的是资金保障是否到位。环卫保洁和垃圾处理都是社会公益性事业,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当前,在农村垃圾处理费制度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建设、运行经费主要还是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主导作用,主要靠政府财政承担。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垃圾处理费收费制度,在严格进行成本测算、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建立县、乡、村三级按比例承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的经费投入机制,切实解决好运行经费问题。
要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的长效规范运行,更要充分尊重群众需求。通过全覆盖认定的县(市、区)要与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签订责任书,省里仍将其纳入电话抽样调查,群众满意率和综合得分下降明显的,将责令整改、挂牌督办,甚至向全省通报取消认定结果。所以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必须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标准,高度重视群众反映问题,充分尊重群众需求,力求在城乡环卫一体化推进中做到全面均衡、扎实深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