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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垃圾围村”,各级政府必须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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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问题已十分严重。垃圾围路围河,田地污水横流,村庄臭气熏天,饭桌苍蝇飞舞,垃圾多样化、集中化、露天化现象日益突出。

  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数据显示,目前中国农村约有6.5亿常住人口。仅生活垃圾部分,若按每人每日产生0.5公斤计算,一年就可产生约1.1亿吨垃圾。这还不包含农村地区产生的建筑垃圾、农村工业废料。此外,经统计,截至2013年,全国农村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仅为同期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的1/9。事实上,由于对农村垃圾治理问题长期忽视,已经造成了严重的污染问题。

  “垃圾围村”,已成为农村美丽家园建设的短板。目前农村对垃圾的处理方式,常见的一种是随意倾倒,通常是沿沟、河、渠倾倒,“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还有一种简单粗暴的方式是就地燃烧,不进行任何处理,造成了二次污染。农村垃圾生产规模大,且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城乡二元在环境治理上差距明显,农村垃圾处理不当,影响的已经不仅是农村的生活环境,还有对农村土壤和水体的严重污染,威胁着人们健康。

  农村垃圾治理是民生大事,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根治“垃圾围村”,各级基层政府必须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政府要主动履责,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放至“一把手”工程的重要位置,做好监督管理、资金投入以及宣传动员,从源头控制垃圾。建议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以县为单位,将全县城乡垃圾清运处理工作统一委托给一个部门处理,统一收集、统一清运、集中处理。加强农村垃圾处理队伍体系建设,按“谁造成,谁负责”、“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对农村垃圾分类回收、集中无害化处理。并用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政府花钱买服务,委托企业市场化运作,实现环卫管理产业化。同时还要突出农民在垃圾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农民在农村环境保护及治理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改变观念、养成习惯。广大农民也要增强环保意识、改变农村生活习惯,主动投入治污行动中。

  简而言之,治理“垃圾围村”,各级政府部门必须要有所作为,要切实落实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凡是治理环境污染不力的,在任期内发生生态问题的,一律纳入干部的政绩考核,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并且要终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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