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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计量收费应重新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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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我参加了广州市城管委召开的广州市垃圾分类计量收费讨论会,从会上各个层面反映出来的信息看,我认为,计量收费远非政府公布成本那么简单,政府部门在借助市场和社会的力量上,很有必要重新考量。

  首先,参与废塑料、废织物、废木质、废玻璃等低价值可回收物循环利用的企业,参与分类积极性不足甚至无人问津,这与政府缺乏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有关。我们建议,政府除了对他们进行政策上的补贴,对有兴趣包干若干区域的回收企业,也可以从财政资金和税费杠杆上给予扶持。这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精神。就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市场化运作而言,扶持若干大型回收企业,不仅有助于减少政府的无底线循环投入,而且避免了基层对财政资金可能产生的挪用和浪费。

  其次,政府部门要清晰认识到,社会治理主体,除了政府外,还包括企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等,治理创新离不开这些方面的协同创新。从我的观察和实践来看,广东高校有很多大学生环保志愿者社团组织,然而,他们缺乏垃圾分类社会参与方面政策指引和资金支持,处于茫然和忙然状态。前一个茫然,是不知道政府对民间组织在垃圾分类的各个环节究竟有没有具体的政策计划;后一个忙然,是在不知道方向的情况下,各行其是按自己的理解忙碌着。甚至,身为广州市城市废弃物处理公众咨询委员会的委员,我们所进行的相关调研活动也是自发的,没有一系列制度设计进行有序指引。我指导的广州市中小学生台北垃圾分类考察,虽然得到了陈建华市长和广州市教育局、城管委的肯定,但从可持续发展和深度力度来讲,都还需要加强。我指导的广州大学附属中学初二学生垃圾分类课题组,刚刚获得广州市科协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支持。但是,由于我不是教育系统体制内人员,广州市教育局开展的青少年科技创新研究项目能不能申请,还要打一个问号。

  因此,应该将高校、街道等所有有兴趣参与垃圾分类志愿活动的社会团体,都纳入政府关怀的范围,不管它是不是已经注册,是不是脑袋上写着环保组织的名头。二是厘清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垃圾分类的服务事项,并进行规范化、法治化。首先要界定哪些是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然后把那些成熟的社会组织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视野,而不太成熟的社会组织可以采取合作形式,融合加入成熟组织的力量中。

  我们已经获悉,广州市民政局在基础街道社会组织管理方面即将有新的政策出台,在垃圾分类领域,如何让这些社会组织成为环保社会治理多元结构的组成部分,是政府部门应该认真考量的议题。不止是城管委一个部门,还需要加入广州市社工委、共青团、民政局、教育局等进行跨部门研讨。(作者为广州市固废处理公咨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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