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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四批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名单的通知
环卫在线新闻组 浏览次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农委,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6]827号),在各地自愿申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农委)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经组织专家审查,确定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陆家镇等95个镇为美丽宜居小镇示范,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兴隆镇龙凤村等413个村为美丽宜居村庄示范,现予以公布。

      我部将编制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案例集,并通过互联网等形式予以宣传展示。各地要认真做好示范经验的总结,大力开展宣传和推广工作,引导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工作。

      附件:第四批美丽宜居小镇、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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