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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辽宁:鼓励新准入清洁能源取暖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环卫在线新闻组 浏览次

近日,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煤改电供暖工作安排的通知》,通知中称,已实施的项目继续按原有电供暖(供热)政策执行,鼓励新准入清洁能源取暖用户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

《通知》明确,新用户的市场准入不受用电规模的限制;新用户可自行选择用电类别(单一制或两部制)和是否单独回路、单表计量;年用电量2000万千瓦时以上的用户,可选择直接与发电企业交易,也可委托售电公司代理参与交易,年用电量2000万千瓦时以下的用户,须委托售电公司代理参与交易。

来源:百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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