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区、八里湖新区、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结合当前我市开展的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九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及时清理垃圾,消除卫生死角,加密保洁频次,确保城乡环境干净整洁。城管部门要做好安排,加强督导,确保落实。
二、加强对公共场所和设施的消毒工作
1、加强小区的楼道、电梯及公共场所的消杀工作,由市住建局督物业公司抓紧抓好;无物业的小区由社区居委会负责。
2、加强汽车站、码头、火车站等公共场所及交通运营设施的消毒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布置督促落实。
3、加强农贸市场、商场、酒店、餐饮场所的消毒工作,由商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督导落实。
4、其它公共场所和设施由监管部门督导落实。
三、引导群众做好居家消毒工作,由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
九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附件:《日常消毒知识》
日常消毒知识
一、居家消毒
(一)日常居家消毒
1、尽量避免密切接触家禽和野生动物,尽量避免到人群聚集、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必要时外出戴口罩
2、外出回家后,及时用洗手液和流动洗手,或用含醇手消毒剂进行手卫生
3、桌椅等物体表面每天做好清洁,建议每周消毒一次。有客人来访后及时对室内相关物体表面进行消毒,可选择消毒剂或消毒湿巾擦拭。
4、做好室内通风换气,每次开窗半小时。(二)家中出现患者后居家消毒
(二)家中出现患者后居家消毒
1、及时将患者送医,并避免使用公共交通工具。
2、在患者离开后,应对息患者家进行终未(彻底)消毒处理,具体消毒方式请咨询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合专业人士完成终末消毒处理。
3、继续保持日常居家消毒。
4、其他注意事项:当出现发热或疑似患者后,其他家庭成
员应注意做好隔离防护,及时就医诊断、排查。如出现如下情况时:
(1)若皮肤被污染物污染时,应立即清除污染物,然后用一次性吸水材料沾取0.5%碘伏消毒,使用清水清洗干净。
(2)若衣物被污染,用煮沸消毒30分钟或用500毫克/升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按常规清洗。
二、交通工具消毒
1、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及时佩戴更换口罩、手套等防护装备。
2、日常消毒:一是公共交通工具应做好通风换气,确保空气流通、卫生;二是对于环境物体表面,原则上每天实行清洁消毒处理,如遇乘载可疑患者,立即消毒处理;三是及时清理垃圾。
3、乘客一是佩戴口罩,下车后及时洗手;二是当出现乘客呕吐时,立即采用消毒粉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三是清除呕吐物后,用含氯消毒剂如84消毒液等对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三、宾馆、饭店等消毒参照居家消毒
参照居家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