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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不分类投放垃圾 个人最高或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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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垃圾分类离我们越来越近,近日,市政府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焦作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意见建议的公告,引发广大市民关注,不少网友通过多种方式发表观点。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市政府组织市城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起草了《草案》,为集思广益,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如有意见建议,可于2020年1月2日前反馈至市司法局立法科。

《草案》里的干货不少。

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其中,可回收物也可以交至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便民回收网点或者回收设施。违反规定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餐饮经营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

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果蔬生产基地、农贸市场、标准化菜场、超市的管理,推行净菜进城。

快递企业应当推广使用环保箱(袋)、环保胶带等环保包装材料,促进快递包装物的减量化和再利用。

此外,《草案》还针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收集及运输单位、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经营性处理单位的违规行为制定了处罚措施。

不少网友对《草案》拍手称赞。

“曾记得小时候,牙膏皮、碎玻璃、破铜烂铁、废纸箱、破铺陈烂套子都能送到废品收购站换点钱。不知何时起,许多东西都不回收了。其实,资源再利用是在为子孙后代考虑,希望政府加大资源再利用的工作力度,早日推行垃圾分类,为地球减负。”网友“菩提心”在网上这样留言。

“期待焦作早日推行垃圾分类,这样对大家都有好处。其实,罚款不是目的。”网友“已逝隆冬”说。

“垃圾分类利国利民,但不能流于形式,一定要把分类、保管、运输、处理所有环节踏踏实实做好!”网友“风语”表示。

“垃圾分类很好,我举双手赞成!我还有一个建议,在垃圾分类后,按重量收费,如一个人正常产生的垃圾量是多少,这个重量以下不收费,产生垃圾越多收费越高,超过一定数量的进行处罚,特别高的判刑。治治那些铺张浪费的人,这也是为环保作贡献。”网友“铁南石壁”提出自己的建议。


来源:焦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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