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投资〔2014〕471号)和威海市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威发改投资〔2014〕38号)的要求,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建场地地处威海市生活垃圾焚烧厂及垃圾填埋厂内,位于威海市城区西南17km环翠区张村镇艾山,艾山山脉红透山夼。项目无需新征用地,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符合环境卫生专项规划,配套较为完善。项目建设一条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的焚烧线,设置1台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500吨的机械炉排焚烧炉及余热锅炉。设备年运行8000小时,年焚烧处理垃圾总量为18.25万吨。配套建设日处理240m3/d的渗沥液处理站。项目建设用地面积62452m2,建筑面积14718m2。项目总投资30167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项目周边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主要事项
(1)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影响。
(2)项目实施对当地环境与生态、用地、安全等方面的影响。
(3)项目实施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影响。
(4)项目决策、准备、施工、运营阶段对社会稳定影响最大的因素。
(5)最关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哪些问题。
(6)其他方面的意见和诉求。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通过信函、传真、电话等方式提出对本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四、社稳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工
电话:0631-5285096
传真:0631-5285096
五、公示时间
2018年12月17日至22日。
威海市工程咨询院
2018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