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的相关要求,现对黄冈市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黄冈市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项目概要:项目选址位于浠水县巴河镇金星村、纱帽岭村地域内,占地面积约120亩,估算总投资约6.3亿元。本项目主要处理浠水县、黄州区、团风县的生活垃圾,日处理规模为1200吨,拟采用2台600t/d 机械炉排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黄冈中电山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龙经理
联系电话:0713-8889183
电子邮箱:740983984@qq.com
三、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工
联系电话:027-87336482
电子邮箱:anhuanyuanplj@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程序:建设方委托环评单位开展环评工作,环评单位在调查项目厂址和收集相关资料的基础上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同时建设方进行公众意见调查。完成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交由技术评审专家评估,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主要评价内容:工程概况,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对策,结论与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
2.征求公众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的意见;
3.征求公众对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影响的意见;
4.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具体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公众以实名方式,通过电话、信函等向建设单位提出具体意见或建议。
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黄冈中电山水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