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黄山区建筑垃圾消纳场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书
建设地点:黄山市黄山区甘棠镇
项目概要:项目建设用地58.877亩,其中仙源西路北侧地块占地18.815亩、丹霞路西侧地块占地37.062亩,项目建设用地性质为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两年。目前丹霞路西侧地块建筑垃圾回填已达到设计容量,仙源西路北侧地块仅回填了入口部分。根据相关环保要求,目前黄山区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两处地块已停止运营并即将开展封场工作。
二、建设项目封场期环境影响分析与污染防治措施
由于本项目目前已停止运行,不存在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对周边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封场期的前期封场施工,具体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废气
项目封场过程中有扬尘产生,主要来自取土场开挖土方作业,垃圾堆体整形土作业,覆盖层铺设作业,车辆运输、覆盖材料装卸、堆放等过程的扬尘。
在建筑垃圾整平、封场覆盖层铺设、施工及建筑材料运输和堆存等施工环节中均会产生扬尘,其扬尘量的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天气等诸多因素有关。施工扬尘造成的污染是短期、局部的,施工完成后便会自行消失。
为减少施工粉尘的影响,施工物料应尽可能封闭运输,施工现场应采取洒水等有效的防扬尘措施。填埋区与周边敏感目标之间有围墙和绿化带阻隔,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废水
封场施工期间的废水污染源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1)施工废水
施工机械及车辆清洗水,未处理前主要含高浓度的SS、石油类等污染物;
将于径流冲刷施工作业区产生的污水,主要含高浓度的SS,施工时应密切留意天气变化情况,在降雨尤其是大雨时对未来得及压实的土层以及封场用材料用防雨覆盖可减少SS的浓度。为满足防渗要求,本项目施工废水收集后可经开挖并铺设HDPE土工膜的沉淀池隔油后,用于洒水抑尘等,严禁不处理任其漫流。在施工场地的雨水汇水处应开挖沉砂池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周边绿化,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生活污水
施工区域施工人员较少,施工场地无临时施工的生活设施,施工人员为当地人员,施工期生活用排水可以依托附近的现有设施,施工场地不产生生活污水。
3、噪声
封场施工期间的噪声源为工程建设车辆设备等产生的噪声,主要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注意设备保养等措施控制噪声对周围的影响,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主要为场地平整、堆体整形、铺设场内道路等施工活动,不产生的新的废弃土石方及废渣。
施工区域施工人员较少,施工场地无临时施工的生活设施,施工人员为当地人员,施工期日常生活可以依托附近的现有设施,施工场地基本不产生生活垃圾。
5、生态环境影响
随着建筑垃圾的填埋,生态调控能力减弱,填埋覆土后的顶面存在水土流失隐患,影响垃圾堆体的稳定性和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1)封场覆盖系统
填埋场封场覆盖系统的目的是将建筑垃圾包覆起来,同时防止雨水、空气和动物进入其中。封场的作用一方面在于为以后填埋场地的利用打下基础,另一方面在于减少渗入垃圾堆体中的降雨量。
(2)渐进修复、栽植人工植被
填埋场封场后将栽植人工植被。
综上分析,项目封场后表层进行覆土绿化,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黄山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取得临时用地批准,于2017年投入使用,目前已经停止运行,并开展封场工作。根据对环境影响的现状监测和调查,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且落实了相关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其运营过程对环境未产生较明显的不利影响。
本项目封场期,在落实好相关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条件下,封场工程对周边环境影响相对较小。
本评价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尽快落实封场期的生态恢复措施,同时,在项目地块开发利用前,组织开展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落实今后开发利用的相关环保要求。
四、公众参与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征求公众范围:项目周边区域内的公众是本次调查的重点,同时,关心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都可以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
1、您是否知道本项目?
2、您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感觉如何?
3、您认为本项目周边现状存在哪些环境问题?
4、您认为本项目过去运营期间对周围的主要环境影响有哪些?
5、您认为本项目封场期间对您日常生活影响如何?
6、您认为本项目封场施工对周围的主要环境影响有哪些?
7、您对本项目停止运营并开展封场工程的态度是?
8、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您对本项目封场和生态恢复有什么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他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单位名称:黄山市黄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毕蕾
联系电话:0559-8530553
评价机构名称:安徽华森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124号
联系人:方工
通讯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高速中央广场A栋1304
联系电话:18055912043
黄山市黄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安徽华森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