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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固体废弃物处置综合利用中心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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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说明

  上海环科环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城投瀛洲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崇明固体废弃物处置综合利用中心二期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及本市法规及规定,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

  上海城投瀛洲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上海环科环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现阶段所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随着项目实施进程及环评工作的开展,相关信息将完善或调整。

  2、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崇明固体废弃物处置综合利用中心二期工程

  (2)项目地点:上海市崇明岛中北部滩涂,即堡镇港北闸东侧,长江1、2号大堤内U型河道之间,生活垃圾焚烧厂一期东西两侧;

  (3)项目所属行业:N7820环境卫生管理

  (4)工程内容:本项目为扩建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500吨,扩建1条处理规模为500t/d的焚烧线,并建设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新增发电能力约0.809×108kWh。

  (5)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选址于一期地块东西两侧,现状为空地。项目在规划相容、土地利用属性、污染控制和环境影响等方面均符合环办环评[2018]20号要求。

  项目采用成熟、先进的烟气污染控制技术,能有效地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空气的主要污染源是垃圾焚烧产生的烟气。本项目焚烧烟气在正常排放和非正常排放情况下,各污染物排放对当地的环境空气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污染影响。项目的环境防护距离为厂界外300m,项目在该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目标。

  项目污水排放口位于堡镇港北闸闸外,项目污水经处理后各类污染物分别达到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09)的A级标准和一级标准,对排放口附近水体产生的污染影响比较小,不会改变排放口周边水体的水质类别。

  项目设备噪声昼夜间对各厂界的影响不大,且离居民区较远,不会造成扰民影响。项目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可得到安全处置,对当地环境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影响。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

  本报告书认为,本项目按现有的设计水准和本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公众可点击《崇明固体废弃物处置综合利用中心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信息发布文本)》进行查阅

  (2)查阅期限: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概要

  (1)名称:上海城投瀛洲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港沿公路4098号,邮编:202158 

  (3)联系人:陆经理

  (4)联系方式:021-69459262-831(工作日:9:00~16:30)

  E-mail:lulu@shenvir.com

 5、评价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上海环科环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2)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801号

  (3)联系地址:上海市宛平南路75号3号楼,邮编:200032

  (4)联系人:何工

  (5)联系方式:021-64693153(工作日:9:00~17:00)

  E-mail:heh@jkenvc.com

  (来函请注明“崇明固体废弃物处置综合利用中心二期工程”)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1)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及营运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2)公众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网站提意见,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电话、发函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信函中注明日期、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必要时进行回访。

  (2)反馈时限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自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止。

  发布单位:上海环科环境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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