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石渠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第一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对《石渠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环境影响补充报告》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石渠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环境影响补充报告
项目由来:石渠县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工程原场址位于甘孜州石渠县尼呷镇科龙村无名沟处,采用卫生填埋工艺,日处理生活垃圾19吨,垃圾填埋场库容19.46万m3,设计服务年限约20年。项目总投资2034.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3万元。四川省环境保护局于2009年8月3日对项目作出的批复(川环审批﹝2009﹞484号)。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原场址距离蒙宜寺和居民较近,遭到当地居民及寺庙的反对。经县委会议研究决定,将垃圾场的选址进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本项目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项目场址变更后选址于石渠县蒙宜镇蒙宜二村,位于县城规划建成区东北面约12.77km处。变更后库容发生变化,为19.5万m3,变更后面积发生变化,其中占地填埋场面积30960m2(46.44亩),填埋库区占地面积为21000m2(31.5亩);变更前后处理工艺、服务年限、处理规模、服务范围及处理对象、建设内容均不变,填埋场工程实际总投资为15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环保法规和技术导则的要求进行。
1、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重点,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2)正式工作阶段:环境现状调查和基础资料搜集,对项目变更前后建设内容作比较,进行变更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调查、预测运行期环境,提出相应的措施;
(3)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1)进行现场踏勘,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监测,分析区域环境影响源,确定区域主要环境问题;
(2)查阅资料,收集项目原环评的资料,项目变更前后作对比;
(3)进行项目工程分析,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的筛选;
(4)对项目施工期环境影响作简要回顾影响分析、运营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价;
(5)分析项目的重点污染要素,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建设的基本态度;
(2)对项目单位建设该项目的意见;
(3)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或改进建议;
(4)对本项目建设和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石渠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高工
联系方式:18990489765
通讯地址:石渠县德吉东街
五、项目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重庆大润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白岩书院74号4号楼第三层
联系人:黄工
联系方式:023-58633188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该项目建设予以公示。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8年7月13日至2018年7月26日),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请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