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内容简述
规划名称:南宁市邕宁区建筑垃圾消纳场规划(2017-2020)
规划区范围:本次规划的范围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参与土方计算的规划建设用地区域:龙岗商务区、邕宁区蒲庙镇中心片区新建区域、蒲庙镇二期南片区、蒲庙镇二期东片区,规划面积约51.3平方公里。第二部分,专用消纳场布局区域:八里片区,规划面积约19.55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17年-2020年。
规划对象:“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规划方案:至2020年,规划建设完成3处建筑垃圾大型临时消纳场,容量共计210万立方米。规划建设完成9处建筑垃圾专用消纳场(含现状已建成专用消纳场),容量共计430万立方米;其中5处现状已建成消纳场容量230万立方米,规划新增4处消纳场容量200万立方米。
二、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地表水环境质量:根据2015年~2017年邕江蒲庙常规监测断面监测数据,监测因子除溶解氧、总氮、粪大肠菌群外,其他监测因子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
环境空气质量:2015年~2017年红星社区监测点常规大气污染因子SO2、NO2、PM10、CO、PM2.5年平均浓度及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均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
声环境状况:根据南宁市环境质量报告书统计,邕宁区声环境质量及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总体达到国家考核指标要求,属较好水平。
三、规划实施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的概述
规划布局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是消纳场建筑垃圾卸载推平等过程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倾倒垃圾扬尘;建筑垃圾消纳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和消纳场区收集到的淋滤水;填埋作业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工作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设对区域环境空气、声环境产生一定不良影响。
四、预防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废气:消纳场场区道路进行硬化,非硬化区域种植绿色植物;在场区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水池,对进出车辆清洗,不带尘出场;保持场区道路清洁和洒水抑尘;对进出车辆进行限速等。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不外排;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淋滤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内洒水抑尘,不外排。
噪声:工程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推土机、自卸卡车等,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应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在消纳场场界四周种植树木,对噪声进行阻隔;进入场区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限速缓行,并且禁鸣喇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