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宣汉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扩建工程
(2)建设地址:宣汉县东乡镇黄金槽村
(3)建设性质:改扩建
(4)项目概况:扩建渗滤液处理站1座、配套修建调节池4座;设计进水规模为350吨/天,出水规模为250吨/天;采用MBR膜生物反应器(两级硝化反硝化)+反渗透(RO)的综合处理工艺。补充设置二期边坡防渗区域投影面积约4900m2,临时覆盖区域投影面积约17500m2,改造库内年久失修的临时截洪沟355m实现雨污分流。新建垃圾车进出场道路691.842m(支路一长度为401.844m,支路二长度289.998m。)
(5)总投资:5990.13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环境影响因素:①废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等;③噪声:施工设备运行、车辆行驶噪声等;②废气:场地扬尘、运输扬尘、机械尾气;④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工程土石方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⑤生态影响:施工过程开挖土石方破坏植被及土壤,造成一定程度的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
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①废水:垃圾渗滤液等;②噪声:机械噪声、运输噪声;③废气:含氨氮、硫化氢等恶臭气体,进出场道路扬尘和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燃烧废气等;④固体废物:污泥等。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施工期污染防治对策
①废水
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全部沉淀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生活污水通过依托周边村民的旱厕收集后用于农肥或是利用现有垃圾处理厂设施进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
②大气
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加强管理,施工机械使用优质燃料;保持运输道路路面清洁、洒水降尘,限制车速等。
③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等敏感时段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并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施工机械合理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等措施。
④固体废物
弃土严禁违规弃渣,后期可回用于绿化,多余部分可由现有垃圾处理厂的垃圾回填覆盖土利用;建筑垃圾中可以回收利用的建筑材回收利用;其他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环卫部门指定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置。
⑤生态影响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增强人们的环境保护意识;采取工程和植物措施治理新增水土流失。制定了施工期及运行期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在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实施的前提下,可在很大程度上减缓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将环境损失减低到最低的程度。施工结束后迹地恢复等措施控制新增水土流失,减少水土流失为宜。
(2)运营期污染防治对策
①废水
本项目渗滤液扩建工程设计出水规模250m3/d,采用MBR膜生物反应器(两级硝化反硝化)+反渗透(RO)的综合处理工艺,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要求,不会影响项目区域的水环境指标功能,区域地表水水环境将基本维持现状。
②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是氨氮、硫化氢等恶臭气体。根据类比现有渗滤液处理站废水监测结果,以及本次产生恶臭的影响预测结果,本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废气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不设置大气防护距离,卫生防护距离以处理站区为边界划定50m范围,目前该范围内无敏感点分布;同时,在现有宣汉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厂批复的500m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则不重新划定。另外,本环评要求,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另外,本项目进出场道路扬尘和汽车尾气通过控制车速、定期洒水降尘来降低影响;备用发电机燃烧废气经设备自带烟尘净化装置处理后排放。因此,本项目外排废气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
③噪声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是各生产设备运行噪声,经预测,各厂界噪声监测点昼间、夜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实现厂界达标。
④固废
本项目运行期间固废主要是污泥。污泥进入污泥池后回灌填埋场,实现内部消纳,无外排。因此,本项目固废处理措施合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⑤地下水
本项目运营期间对调节池、硝化池、污泥池等各个污水处理单元进行了防渗处理,并对污水管道和连接口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污水管道密封性。杜绝渗滤液发生泄漏,从而污染地下水环境。采取上述措施后,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周边地下水造成不良影响。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宣汉县自来水公司宣汉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扩建工程是宣汉县的重要市政公用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对改善城乡卫生环境将起到积极作用,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环境效益。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选址和规划。项目所在区域内无重大环境制约要素。项目贯彻了“清洁生产”、“总量控制”和“达标排放”原则,采取的污染物治理方案均技术可行,措施有效。工程实施后对环境影响不大,能够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级别,环境风险可接受。只要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在取得周边群众理解和支持的前提下,本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简本。
1、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宣汉县自来水公司
地址:宣汉县解放北路151号
联系人:廖波
电话:13438555688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四川众望安全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青龙街51号倍特康派26层
联系人:张海波
电话:15196689727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四川省达州市宣汉县,可能受到该建设项目影响或者关注该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就以下事项发表个人意见和建议:(1)您认为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2)您对本项目建设的了解程度和所持的态度(3)您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对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反馈至环评机构或建设单位。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发布日期:2018-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