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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溧水区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环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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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南京市溧水区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开发区沙河村美人山

  行业类别:固体废物治理[N7723]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约5000万元;

  占地面积:总用地面积10000m2(合约15亩)

  工作制度:年工作日365天。根据项目运行需要,餐厨垃圾处理系统、计量、机电维修、大件垃圾拆解等均为一班,每班8h;污水处理站为三班制,每班8h;车辆运输部为一班制,每班8h,其他辅助管理及后勤部门为一班制,每班8h

  建设概况:本项目由餐厨垃圾处理和大件垃圾处理两部分组成,项目建成后的服务范围是溧水区,服务对象是餐饮企业、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食堂及超市等。项目设置生产区(主要由预处理车间、大件垃圾拆解车间等组成)和辅助生产区(主要由储油罐、电热锅炉房、除臭装置、渗滤液处理站等组成);餐厨垃圾处理设计采用“破碎+压榨脱水+油水分离”的处理工艺,设计餐厨垃圾处理规模为50t/d;大件垃圾处理规模设计为1t/d。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废水主要来自建筑材料的清洗水、设备水压试验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过程产生的砂石冲洗水、混凝土养护水、设备水压试验水以及设备车辆洗涤水等应导入事先设置的沉淀池,经沉淀后用于施工过程中使用,不得随意排放。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污水的处理,尤其是厕所污水必须排入污水处理厂,严禁直接排入环境。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造成环境空气污染的污染物主要是CO、NO2和TSP,机械施工作业工程量小,机械废气排放量小,污染物的影响范围也很小,加上燃油机械为间断工作方式,且施工现场开阔利于废气扩散,产生的CO、NO2对周围敏感目标影响较轻,施工为短期行为,随着施工的结束而消失,因此对环境的影响是有限的。

  (3)声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施工机械噪声在75~80dB之间,本项目施工主要以机械为主,采取如下措施后影响较小: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作业;优选施工机械,限制陈旧的高噪声设备进入场地施工作业,同时,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使噪声增大现象发生;处理好与周边环境的关系,构建一个和谐的施工环境。

  (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

  主要是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出场,送至当地政府认可垃圾处理场处理,不得长久堆放场内腐烂发酵,污染环境,影响公共卫生,更不允许向附近河道倾倒。施工期产生的一些金属轧头、木材及建筑材料的碎屑和废弃的混凝土等应指派专人专车收集处理,不得随意丢放。对各类车辆、设备使用的燃油、机油和润滑油等应加强管理,所有废弃油脂类均要集中处理。

 2、营运期

  (1)废气

  大件垃圾处理环节破碎和磁选环节产生的粉尘,脉冲滤筒式除尘器,大件垃圾处理车间采取封闭式厂房,收集效率可达95%,除尘效率达95%,处理后的粉尘经1根18米的排气筒排放;餐厨垃圾预处理车间废气和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进入臭气净化装置,经二级化学洗涤碱洗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根18米高排气筒排放。本项目废气通过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能够达标排放,根据预测,项目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均较小,周围环境基本能够维持现状。本项目建成后全公司卫生防护距离设置如下:以大件垃圾拆解车间边界为起点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以预处理车间和废水处理站边界为起点设置100m卫生防护距离。目前,在此范围内为无居民等环境敏感目标,此范围内以后也不得新建环境敏感目标。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餐厨垃圾处理废水、设备及车辆冲洗水、车间及地面冲洗水、废气处理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废水经过厂内预处理后,达接管标准后,排入南京溧水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经污水厂处理集中处理,尾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 中的一级A 标准后部分出水回用于污水处理厂带式浓缩压榨过滤一体机的反冲洗用水及厂区内绿化、消防用水等,剩余部分排入一干河。

  (3)噪声

  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输送机、破碎机、风机、脱水机、泵等机械噪声以及物料输送的各类机泵噪声,废气处理的风机噪声等,主要采用隔音、消音、基础减震等措施,经采取上述措施后,该工程噪声强度将大为降低,各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餐厨垃圾预处理产生的脱水残渣、除油残渣、粗油脂、大件垃圾磁选出废金属、最终产生的混合废料及除尘残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废金属、混合废料及粗油脂委托相关厂家回收处理,脱水残渣、除油残渣、除尘残渣、污水处理站污泥运至生活垃圾中转站后,运至垃圾焚烧厂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南京市溧水区城市管理局南京市溧水区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项目如能按照本评价报告的要求,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切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加强辖区规划建设,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报告提出的要求实施有效管理,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

  3、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4、您认为该项目应加强哪些措施减少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5、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7、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京市溧水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张彬 联系电话:025-57426003

  E-Mail:502119074@qq.com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耿工 联系电话:025-87783362-804

  E-Mail:gengyan@yuanhenghj.com

  八、公示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南京市溧水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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