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海口颜春岭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厂改扩建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治理设施验收现场监测和调查的具体情况予以公布。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8年6月4日—2018年6月12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98—67633201
三、电子信箱:E-mail:hncmhpg@126.com
四、通讯地址:澄迈县金马大道东侧澄迈县生态环境保护局环境影响评价岗,邮编:571900
海口颜春岭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厂改扩建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海口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运营单位:海口神维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颜春岭原垃圾填埋场北侧
建设内容:改扩建渗滤液处理厂处理规模为500m³/d,污水处理工艺以MBR(两级生物脱氮)为生化主体处理工艺、以NF/RO为深度处理工艺的处理流程。项目总投资为447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6万元,占总投资的4.16%。
验收调查单位:海南中科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二、环保制度执行情况
项目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在施工和试运营期基本落实了报告表及其批复文件(澄环函〔2011〕196号)提出的噪声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振、吸声设施。设置了垃圾收集箱,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交给环卫部门处置。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厂区产生危废按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进行收集。
三、验收监测结果
海南中科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调查和监测结果表明:
(一)噪声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二)固体废物处置情况调查结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当地环卫定期收集处置;对污水处理过程中所产生的剩余污泥经机械浓缩脱水减容后,运到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或者委托中电国际新能源海南有限公司处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维修设备产生的废机油委托海南宝来工贸有限公司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