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发改委对《荆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专区工程》项目立项和可研的批复,荆州市城市管理局是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实施主体为荆州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进度,项目法人变更为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由集团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荆州市同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具体实施。由于项目建设主体发生变更,进行第二次公示的补充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荆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专区工程项目选址位于荆州市荆州区李埠镇万城村,项目占地面积4.1万m2,其中填埋库区占地面积309162生活垃圾填埋区面积约4629m2,飞灰填埋库区面积约26287m2,总库容41.3万m3,设计使用年限8年。
2、区域环境概况
(1)环境空气
根据大气环境现状监测结果,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各监测点位中SO2和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均未出现超标,SO2、NO2、PM10的24小时平均浓度也未出现超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NH3和H2S监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居住区最高容许浓度相应的标准要求,评价区域总体环境空气质量较良好。
(2)地表水环境
根据地表水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知,沮漳河和长江(荆州城区段)水体中各监测断面各项监测因子的标准指数均小于1,其现状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的要求,。
(3)声环境
根据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四周厂界的噪声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4)地下水环境
本次调查范围内的地下水中1号监测点锰超标,3号和4号铁超标,可能是由于该区域的地质构造因素所导致的。
(5)土壤环境
根据土壤环境现状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的土壤环境质量各监测项目均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三级标准限值。
3、环境影响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工程建成后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在正常情况下在各环境保护目标处1小时预测值、24小时预测值、年度预测值均未超过其对应的大气环境质量限值,可见项目废气正常排放时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根据环境防护距离包络线图及我公司工作人员的现场调查,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覆盖范围内存在的敏感点为北侧318国道旁边的居民约6户。荆州区人民政府已经启动了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专区工程500米控制线内居民搬迁工作,在项目建成投产前完成对防护距离范围内的敏感点的搬迁工作。
(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生活污水以及冲洗废水经过渗滤液调节池收集,采用MVR蒸发浓缩+高级氧化+离子交换工艺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表2标准之后送到中环水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通过预测,运营期内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要求。本项目建成后,厂区的噪声设备在厂界均能达标排放,故本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的声环境影响较小。
(4)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建成后,按照地下水评价要求进行防渗处理后,正常状况下,污水处理系统下渗废水不会导致其周围地下水中污染物浓度明显增加。非正常状况下,防渗系统受地质灾害等因素的影响,防渗层出现破裂时污染物伴随废水下渗地下。此时含水层地下水污染物浓度激增,对比《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体标准,因此应尽量避免非正常状况发生。
(5)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职工生活垃圾,送到荆州旺能公司焚烧处理,旺能公司设备检修期间可以送到本项目垃圾填埋区进行填埋;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4、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本技改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南厂区氟化钙生产线热风炉燃煤及其造粒烘填埋作业过程产生的扬尘采用洒水抑尘、加强库区周围绿化等措施减缓;本次评价要求填埋区采用膜覆盖,有利于提高填埋气的收集和处理效率;评价要求填埋区四周安装环场喷雾除臭系统,该系统利用植物液对作业区域进行24小时不间断喷雾除臭,同时采用洒药车利用植物液对环场和进场道路进行喷洒除臭。
(2)水污染防治措施
填埋区采用薄膜覆盖,以减少渗滤液产生量;工程场区生活污水及少量生产废水进入垃圾渗滤液调节池,采用密封的罐车送至中环水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防治措施
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汽车运输及渣体填埋时产生的噪声,可采取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绿化隔声等措施,降噪效果可达到5-10dB(A),同时为了避免营运期噪声影响周围居民休息,禁止夜间运输及夜间进行填埋操作。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在项目营运期,采用密封运输,防止生活垃圾掉落。在办公区设垃圾桶作为收集点,收集后送到荆州旺能公司焚烧处理,旺能公司设备检修期间可以送到本项目垃圾填埋区进行填埋。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处置率为100%。
5、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
(1)清洁生产
根据清洁生产评价内容可知,本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较为先进,生产设备较为先进,生产过程的主要污染物基本能得到积极预防和有效治理,能源资源利用水平较高,因此本项目基本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2)总量控制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填埋气直接通过石笼导出后排放,没有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产生;所产生的渗滤液、生活污水、冲洗废水经过渗滤液调节池收集,采用MVR蒸发浓缩+高级氧化+离子交换工艺处理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表2标准之后送到中环水业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因子为COD和NH3-N。。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在达标排放及环境质量达标情况下,本项目污染排放总量为0.520t/a、0.087t/a。
6、建设与要求
①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文件的精神,建立健全各项环保规章制度,逐一落实项目设计中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按照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建设填埋场防渗系统、渗滤液收集和处理系统、防渗、预警应急设施等。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②加强填埋场科学管理力度,确保进入场区的固体废物尽快得到处理后填埋,并及时覆盖,减少雨水侵入机会。
③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各种事故,针对不同的事故类型制定各种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增强事故防范意识,加强防治措施的运行管理,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保养检修,消除事故隐患。
④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确保本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避免渗滤液渗漏事故发生。
⑤本项目设置500米的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的土地禁止建设居住点、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也不能建设食品加工、药品、化妆品等对空气环境质量要求很高的项目。
⑥要加强厂区及周边下游区域内的地下水水质监控,一旦地下水监测井的监测数据出现异常,如出现水质浓度显著增大的情况,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确保将对地下水环境的污染降至最低。。
⑦应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环保措施。
7、总结论
综上所述,荆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飞灰填埋专区工程项目选址于荆州区李埠镇万城村。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的选址符合相关的要求。各类污染物在采取合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以稳定达标排放。经过预测,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允许范围内。项目的建设可以加强对荆州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集中管理与处置,对保持荆州市的生态平衡,促进人民的身体健康,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有着显著的意义。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在拟定地点按拟定规模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及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到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有关内容,公众同时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信息,期限本公示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四、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荆州市同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荆州市沙市区北京西路440号商务楼4楼
联系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18720070920
五、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机构的名称与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湖北荆州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邮编:荆州市园林路29号/434000
电话:0716-4082210
联系人:朱工
电子邮箱:jz_eia@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