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南京市溧水区(洪蓝镇、白马镇)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址:洪蓝镇有机垃圾处理站拟建于洪蓝镇垃圾中转站西侧;白马镇拟建有机垃圾处理站拟建于白马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北侧
行业类别:固体废物治理[N7723]
投资总额:项目总投资约1290.63万元;
占地面积:洪蓝镇有机垃圾处理站项目占地面积1775m2;白马镇有机垃圾处理站项目占地面积1917.04m2
工作制度:年工作日365天,每天12小时,年运行3960小时。
建设概况:本项目建设2座有机垃圾处理站,分别位于南京市溧水区洪蓝镇和白马镇。洪蓝镇有机垃圾处理站设计规模为12t/d。采取混合处理模式,共用预处理与进料系统,采用2台日处理量6t/d的发酵仓并联模式;白马镇有机垃圾处理站设计规模为12t/d,采取混合处理模式,共用预处理与进料系统,采用2台日处理量6t/d的发酵仓并联模式。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废水主要来自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及洗涤用水和施工现场清洗、建材清洗、混凝土养护、设备水压试验等产生的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施工过程产生的生产废水等应经排水明沟导入事先设置的沉淀池,经沉淀后统一进入区域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沉淀下来的泥浆和固体废物,应与建筑渣土一起处理。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污水的处理,尤其是厕所污水必须排入污水处理厂,严禁直接排入环境。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驱动设备(如柴油机等)和运输及施工车辆所排放的废气,施工扬尘等,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为NO2、CO、烃类物、粉尘等。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将四周设置全部或部分围栏,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扩散范围;及时清扫施工垃圾,临时堆放时做好覆盖滞尘措施;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加强保养,减少施工设备尾气污染物排放。
(3)声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施工机械噪声在75~85dB之间,本项目施工主要以机械为主,采取如下措施后影响较小:合理布局施工机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禁止夜间作业;首先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加强对装卸施工的管理,金属材料在卸货时,要求轻抬、轻放;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使噪声增大现象发生;处理好与周边环境的关系,构建一个和谐的施工环境。
(4)固体废弃物影响评价
施工垃圾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队伍的生活垃圾。对施工现场要及时进行清理,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加以利用,防止其因长期堆放而产生扬尘。施工期间对生活垃圾要进行专门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将之送往较近的垃圾场进行合理处置,严禁乱堆乱扔,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2、营运期
(1)废气
洪蓝镇有机垃圾处理站项目卸料及破碎产生的废气采用整个车间负压收集,经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高温好氧发酵仓产生的废气采用仓体吸风罩和密闭管道收集,经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机肥包装过程产生的废气采用整个车间负压收集,经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密闭管道收集后,经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白马镇有机垃圾处理站项目卸料及破碎产生的废气采用整个车间负压收集,经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高温好氧发酵仓产生的废气采用仓体吸风罩和密闭管道收集,经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有机肥包装过程产生的废气采用整个车间负压收集,经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采用密闭管道收集后,经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废气通过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能够达标排放,根据预测,项目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均较小,周围环境基本能够维持现状。
(2)废水
洪蓝镇有机垃圾处理站项目废水主要为渗沥液废水、废气处理废水、设备冲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厂区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废水经过厂内预处理后,达到污水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南京溧水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洪蓝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厂处理集中处理,尾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 中的一级A 标准后排入天生桥河。
白马镇有机垃圾处理站项目废水主要为渗沥液废水、废气处理废水、设备冲洗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厂区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等。废水经过厂内预处理后,达到污水厂接管标准后,排入南京溧水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白马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厂处理集中处理,尾水达《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2/1072-2007)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 中的一级A 标准后排入新桥河。
(3)噪声
洪蓝镇有机垃圾处理站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各类输送机、破碎机、脱水机等机械噪声以及物料输送的各类机泵噪声,废气处理的风机噪声等,主要采用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经采取上述措施后,该工程噪声强度将大为降低,各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白马镇有机垃圾处理站项目噪声源主要是各类输送机、破碎机、脱水机等机械噪声以及物料输送的各类机泵噪声,废气处理的风机噪声等,主要采用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经采取上述措施后,该工程噪声强度将大为降低,各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洪蓝镇有机垃圾处理站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分拣过程产生的分选废物、生物滤池除臭产生的废填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分选废物送至洪蓝镇资源分拣站,废填料和污泥送至焚烧厂,生活垃圾装至洪蓝镇垃圾中转站。
白马镇有机垃圾处理站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分拣过程产生的分选废物、生物滤池除臭产生的废填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分选废物送至白马镇资源分拣站,废填料和污泥送至焚烧厂,生活垃圾装至白马镇垃圾中转站。
三、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南京市溧水区城市管理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镇、白马镇)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如能按照本评价报告的要求,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切实保证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加强辖区规划建设,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报告提出的要求实施有效管理,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在达到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
3、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4、您认为该项目应加强哪些措施减少项目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5、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7、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六、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京市溧水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张彬 联系电话:025-57426003
E-Mail:502119074@qq.com
七、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5-87783362-812
E-Mail:chenting@yuanhenghj.com
八、公示时间
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南京市溧水区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