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8月13日-2018年8月19日。电话:0372-5022902。
2018年8月13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安阳市塘沟垃圾综合处理场渗沥液处理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安阳市龙安区马投涧镇齐村村西,安阳市塘沟垃圾综合填埋场内的西北部
建设单位:安阳市城市垃圾综合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评价机构: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改造原日处理200t/d渗沥液处理系统,新建日处理300t/d渗沥液处理车间1座。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该项目远离环境敏感点,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在采取评价建议措施的情况下,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运行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废气:该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是恶臭,车间、主要处理设施及管道密闭,恶臭产生量较小,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标准值。
废水:渗沥液出水同时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相关限值,处理后渗沥液出水由自建管道进入市政管网,进入安阳市马投涧污水处理厂。
固废: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和污泥。其中生活垃圾统一清运,污泥经脱水后填埋处理。只要按上述措施进行妥善处置,即能基本消除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
噪声:该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噪声源强在75~80dB(A)之间,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厂区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