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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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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渭南市潼关县建筑垃圾填埋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特向社会公众进行第二次公告。欢迎相关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1、项目概况

  ⑴项目名称:潼关县建筑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

  ⑵建设单位:潼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⑶建设性质:新建

  ⑷建设内容:填埋场占地面积合计11.4885hm2(折合172.5亩),日处理建筑垃圾464t,设计库容300万立方米,使用年限17年。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填埋区、防渗衬层系统、防洪系统、渗滤液导排系统及辅助公用设施等。

  ⑸建设地点:潼关县主城区西北侧约1km的段名村一自然沟处

  ⑹项目投资:总投资2276万元。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⑴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卸载推平等过程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倾倒垃圾扬尘。

  ⑵废水: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和填埋场区产生的渗滤液。

  ⑶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填埋作业设备噪声,包括推土机、碾压机、挖掘机,其噪声值约在80-90dB(A)之间,上述噪声源产生的噪声,经优化设计、隔声降噪处理、厂房墙贴屏障、空气吸收、距离衰减后,对厂界的影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2类限值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废:产生的生产生活垃圾。

  3、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气:项目采取合理的建筑垃圾排弃方式,建筑垃圾分层堆放并碾压,至设计高度时覆土或绿化;对运输道路硬化,定期洒水抑尘;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卸车、摊平作业尽量不在大风天气进行。

  (2)废水:填埋区四周设置了截水沟、马道等工程,可有效截留雨水的渗入;一般建筑垃圾填埋区产生的淋溶液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一般建筑垃圾填埋区淋溶水经建筑垃圾阻隔、拦渣坝拦挡后产生量较小。装修垃圾填埋区产生的淋溶液与生活污水由装修垃圾淋溶液调节池收集后,进入潼关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装修垃圾填埋区经人工防渗处理后,基本上能够满足淋溶液下渗时对防渗层的透水性要求。

  (3)噪声:项目采用低噪声作业设备、加强车辆的运输管理、对运输道路进行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昼间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2类标准的要求,噪声防治措施可行。

  ⑷生态:终场后填埋区全部覆土,恢复植被,植被选用当地本土物种。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综合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评价结论及公众参与、工程选址及占地合理性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本项目建设符相关规划的要求。在确保全面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所排污染物均能作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被周围环境所接受,从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位置建设是可行的。

 5、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潼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联系人:马工

  电话:13892529305

  Email:251669280@qq.com

  评价单位:湖北浩淼环境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792987386

  Email:hmhjjszx@163.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工程拟建厂址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

  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

  对项目选择在现厂址建设是否认可;

  重点关心的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

  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

  7、查阅期限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潼关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18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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