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青海省祁连山区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疏勒河—哈拉湖汇水区项目(天峻县苏里乡垃圾填埋场)
二、工程概况:
青海省祁连山区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疏勒河—哈拉湖汇水区项目(天峻县苏里乡垃圾填埋场)位于天峻县苏里乡北侧2.5km,地理位置:东经98°0'56.34"、北纬38°43'57.40"。项目总投资474.28万元。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为13086m2,新建库容为3.17×104m3的填埋场及管理区、储土场、进场道路等辅助设施。设计填埋年限达18年,远期设计生活垃圾填埋量达2.11t/d,设计生活垃圾填埋总量为1.32万t。
三、建设单位:天峻县苏里乡人民政府
地址:青海省海西州天峻县苏里乡人民政府邮编:817299
联系人:张乡长联系电话:13619773273
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赵文祖联系电话:0731-85535979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红星副食品批发市场综合楼1栋415房 邮编:410007
电子邮箱:1075356750@qq.com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5、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六、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编制报告(含委托监测单位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送审→专家评审→报告修改→报环保主管部门批复。
七、征求公众意见主要内容和期限:
1、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2、工程建设对环境产生哪些主要的影响和环保措施;
3、其他环境保护意见和建议;
4、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
八、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对项目工程建设及建设与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