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扔生活垃圾
罚!!!
6月13日
接群众反映
地城北路东侧巷道内
存在大量生活垃圾
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城管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根据现场遗留的垃圾果皮,调查得知系旁边某水果店店主为图方便,将大量垃圾果皮扔到巷道内,造成巷道脏乱现状。鉴于此,城管执法人员要求立即清扫干净,并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场下达了《当场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作出了罚款1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签字确认后表示接受处罚,当场缴纳罚款,并及时改正,保证今后严格遵守城市生活垃圾管理的有关规定。
阜南城管提醒
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时间等要求将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容器或者收集场所,禁止随意倾倒、抛洒,对于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上行为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接下来
阜南城管将继续加大
对乱扔生活垃圾案件的查处
并依法从重处罚!
希望大家
自觉遵守城市管理法律法规
从自身做起
杜绝乱扔垃圾行为
维护好城市的市容环境卫生
共同创造整洁有序、舒适美丽的家园
来源:阜南城管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