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5月27日讯(记者 王向荣 许加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前期,各区向实施垃圾分类小区的居民免费发放带有二维码的分类垃圾袋。”在5月27日下午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烟台市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上,烟台市城管局一级调研员王克山介绍了垃圾分类的相关情况。
垃圾分类首先要做好源头分类!
一是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生活垃圾主要分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同时,根据居住区域、单位区域、公共区域等不同区域特点,在设置分类垃圾箱时应有所侧重。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应按照《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烟台市市区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二是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统一外观,印制统一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自2020年始,市区居住小区、公共场所、各类市场、主次道路,均应按规定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无物业管理的开放式居民小区、主次道路的分类收集容器,由辖区政府(管委)设置。其余区域的分类收集容器,由产权单位或管理责任单位按要求进行设置。
三是公共机构率先实行垃圾分类。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烟部队、医疗、社团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垃圾分类,国有企业、宾馆、农贸市场、商用写字楼等其他单位及时跟进,严格按照垃圾分类标准要求,配备分类收集设施,设置宣传标识,加强宣传引导,主动做好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的日常管理工作。四是推进居住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1年,各区至少选择2 个街道办事处,建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示范片区内要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扩面。
五是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投放方式。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前期,各区向实施垃圾分类小区的居民免费发放带有二维码的分类垃圾袋。重点引导居民分类投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倡导有条件的居住小区引进符合环保要求的设施就地处理厨余垃圾。鼓励居民将旧报纸、易拉罐等残值较高的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督导餐饮场所、单位食堂、农贸果蔬市场、大型超市等单独存放厨余垃圾和餐厨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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