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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穴城区一商户拒缴生活垃圾处理费,法院上门强制执行
环卫在线新闻组 浏览次

8月27日,武穴市人民法院对武穴城区某造型理发店的店主送达了《行政裁定通知书》。

据悉,2018年至今,该店主张某在正常营业期间一直拒缴卫生费,市城乡环卫局收费人员曾多次上门催收无果,并向其下发了《催缴通知书》,但对方仍不听劝说,以多种理由推辞拒不履行,遂依照程序上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的申请,并依法进行了受理。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7号)第四条的规定: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而部分门店商家在享受环卫服务的同时,仍拒缴生活垃圾处理费,严重影响城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的正常开展。

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实行“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希望广大市民及业主自觉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履行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市城乡环卫局将全面加大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力度,依法依规催缴,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足额征收。

来源 | 魅力武环

来源:掌上花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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