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规范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切实保护生态环境、保障食品安全,启东将全面实施餐厨垃圾统一收运处置。
餐厨垃圾规范处置流程
目前,启东市城区范围内的餐厨垃圾已全部纳入无害化收运处置体系,由启东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进行统一收集运输,由启东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集中资源化处置。除上述两家单位,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活动。
签订协议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与环卫处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收集容器由市环卫处根据产生单位的需求进行统一配置。
定点投放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按照协议内容,将餐厨垃圾单独收集、分类存放,定时定点将餐厨垃圾交予环卫处收集运输。
统一收运
环卫处安排餐厨废弃物专用车进行统一运输,车辆的密闭车厢可以避免抛洒滴漏等二次污染。
统一处置
启东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对餐厨垃圾进行集中资源化处置,利用科技手段将其转化为工业原料等。
违规收运处置的法律后果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
《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使用符合标准的收集容器存放餐厨废弃物;
(二)未将餐厨废弃物与非餐厨废弃物分类存放;
(三)将餐厨废弃物排入雨水管道、污水排水管道和公共厕所;
(四)将餐厨废弃物交给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处置。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将餐厨废弃物排入河道、湖泊、水库、沟渠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违规收运、处置的单位或个人
《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未经许可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收集、运输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未经许可从事餐厨废弃物经营性处置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欢迎举报
规范餐厨垃圾处置事关每一个市民的身体健康,广大餐饮企业、食堂、饭店要自觉履行相关规定,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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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通发布
责编: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