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市建设局发布《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特定对象(环卫、公交行业)专项保障公告》,面向在市区岩泉、紫金、白云、万象、联城等5个街道所在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稳定就业的一线环卫工人和一线公交司机开展公共租赁住房专项保障工作。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审查合格后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并于每月的10日前将保障名单汇总表发送至市建设局。
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采用租赁补贴的方式进行保障。保障标准参照《丽水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执行。
【来源: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_单位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