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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枣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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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日前,枣庄市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到2022年年底,滕州市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镇)达到50%。到2025年,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全市50%以上的区(市)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模范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根据《意见》,城市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宜与城市相统一。鼓励和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采取押金、以旧换新等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禁止或限制、淘汰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倡导旅游、住宿等行业不主动提供和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推行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倡导“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避免浪费。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

同时,枣庄规范各类别垃圾收集容器的颜色和标志标识,分区域合理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方便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推进大件垃圾破碎、分拣设施建设。推广“撤桶并点+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指导员监督指导”的分类投放模式,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加强可回收物规范管理,提升低值可回收物收集比例,实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

此外,根据厨余垃圾分类收集实际情况选择适宜技术路线和处理方式,合理利用厨余垃圾生产生物柴油、土壤改良剂、生物蛋白等产品。统筹规划建设可回收物集散场地和分拣处理中心,推动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提升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率。

今后,枣庄鼓励产品生产、实体销售、快递、外卖和资源回收等企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动开展社会服务。充分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探索建立全省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公共服务(大数据)平台。鼓励志愿服务组织深入城乡社区(村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培训,指导居民群众正确分类处置生活垃圾。

枣庄各级财政统筹安排预算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系统项目建设及运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税收优惠,降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税收负担。鼓励各区(市)制定财政补贴政策,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改造和运营。(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孟令洋 报道)

来源: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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