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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倒一起义乌一租户混投被处罚
环卫在线新闻组 浏览次

近日,义乌市城西街道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荷花街与圣寿路交叉口附近,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投放。

城西街道通过四个平台将信息反馈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西大队,网格长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发现生活垃圾中混入了几块醒目的石膏板、塑料PV板等建筑垃圾。当事人曹某对其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投放的行为供认不讳。

据曹某讲述,其租住在这附近,住房刚装修完毕,大部分装修垃圾已请专门的垃圾清运车处理了,只是在打扫卫生时,又清理出一些在安装吊顶时产生的废弃板材,为了方便省事,就将这些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在一起倾倒了,没想到被逮了个正着。

“剩余的木条板材、破碎的水泥砖块等室内装修产生的垃圾都归属于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的处置方式不同,所以不可以与生活垃圾混合投放。”行政执法人员说。曹某当场表态,会立即按要求把建筑垃圾清理掉,以后也会注意正确投放各类垃圾。

最终,执法人员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规定,对曹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并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随着生产生活秩序的逐渐恢复,家庭及店铺装修装饰越来越多,建筑垃圾的产出量也相应增加,在此,执法人员建议广大市民,若因装修行为产生建筑垃圾,可支付一定费用请装修公司负责找专门的垃圾清运车辆,将建筑垃圾运往指定的消纳场地,或者请提供代运服务的物业进行处置,切勿擅自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

【来源:浙报融媒体】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来源: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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