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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北京混装混运垃圾将被清洁站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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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报讯(记者 陶凤 刘瀚琳)“5月1日,新修订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当碰到垃圾混装混运的情况时,我们将采取拒收。”4月29日,北京商报记者来到石景山区老山南路密闭式清洁站,石景山区环卫中心副主任祁大鹏介绍说。

近日,北京商报记者从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了解到,北京市城管执法部门自5月1日起将开展为期3个月的生活垃圾强化执法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生活垃圾混堆混放、收运企业混装混运等行为。

为保障生活垃圾精准分类,全市从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四个环节,要求监督检查和反复确认。例如,在垃圾投放环节,据石景山区八角街道建钢南里社区党委书记屈璠介绍,社区内安排垃圾分类引导员负责一天两次宣传引导生活垃圾正确投放。“5月1日起,我们会撤除小区内楼下的一些垃圾桶,要求居民分门别类将垃圾投进社区垃圾分类回收站的不同类别垃圾桶内。”

在投放后、清运前,清运人员将进行二次检查,确认排除垃圾混装问题后,再将垃圾统一运向垃圾清洁站。“以老山南路清洁站为例,清洁站主要承接周边5000户居民生活产出垃圾。垃圾运入时,清洁站不再进行二次分拣,在确认没有混装混运情况后,我们将垃圾分别装入厨余和其他垃圾回收箱。其中,其他垃圾被压缩并运往鲁家山进行无害化焚烧发电处理;厨余垃圾被运往大兴的南宫堆肥厂进行无害化处理。”祁大鹏介绍。

据统计,石景山区目前共有372个居住小区,均已开展垃圾分类,达到居住小区垃圾分类100%全覆盖。其中,全区83家党政机关、210家医疗机关、96所学校、幼儿园,41家大型商超及1597家餐饮单位全部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垃圾分类强制施行后,不同处理环节间还可实现互相监督,倒溯垃圾分类问题源头。”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固废处调研员吴润江介绍,各环节间环环相扣,从最后端的垃圾处理到垃圾运输、收集环节,再到最前端的投放环节,每一环都可对前一环工作进行质量监督。发现问题后,可采取拨打12345市级热线电话等举报机制,但相关城管执法部门是不进行直接处罚的。

在走访过程中,石景山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王兴华表示,目前区内机关单位基本已实现垃圾分类,即便是厨余垃圾也分别按照垃圾性状等被分类装进不同的厨余垃圾桶。“未来我们还考虑请第三方社会机构帮助我们实现垃圾分类监督检查,但该计划目前还在商议中。”

2017年起,北京市开始以街道和乡镇为单元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片区。按照要求,至2018年、2019年,示范片区需占到全市街道总数的30%和60%,2020年达到90%是覆盖率。吴润江表示,“这个90%是开展创建,不是说我们创建完成。截至2019年底,全市已有60%的街道、乡镇已开展垃圾分类试验园区创建,街道数量达224个。”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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