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历史 清空记录
分享到
城市管理更有谱,中山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新规的几个“更”
环卫在线新闻组 浏览

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如果将城市管理比作绣花,那么绣花的针法尤为重要,这些“针法”实际上就是城市管理的章法,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城市管理将更高效。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是城市的名片,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10月1日,经过近两年的酝酿,《中山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将是中山城市管理的新章法,有望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打开新局面。

《条例》实施后,中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指引更明确。《条例》出台实施前,由于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较为宽泛,原《广东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又于2017年7月20日被省政府废止,中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特别是执法方面一直缺乏具体明细、可操作性强的法律依据和相关标准。

结合中山实际,《条例》重新梳理了中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格局,着眼解决目前管理工作缺乏清晰统一指引和标准的问题。新规共六章四十三条,内容涵盖工作责任分工、管理细则和处罚款项等方面。接下来,中山还将编制本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标准和规范,《条例》实施将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管理工作更有“准度”。

《条例》实施后,中山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区域更精细。身处珠三角城市群,中山一直保持着较高的城镇化水平,根据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中山市从2013年起,城镇化水平突破88%。2017年,中山出台人才新政18条,城市落户条件进一步放宽,直接带动了一波城镇人口增长。2018年,中山城镇常住人口首次突破290万人,而到了2019年,城镇常住人口已接近300万人(实为298.79万人)。

随着城镇人口不断增加,活动范围的拓展,城市的边界不断突破,这也给城市管理工作带来了新挑战,提出了新要求。《条例》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区域作了更清晰的划分,在中山首次提出实施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划定了责任区域范围、明确了责任人、规定了责任人的义务,提出了制作责任告知书、设置管理责任牌等要求,这是中山市原有 “门前三包”制度的“升级版”。《条例》还适应城市管理工作新形势,将共享单车、生活垃圾分类等新内容纳入,实现管理内容的更新。

《条例》实施后,城市管理部门之间的分工将更明晰,联动更有序。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部门多,建立部门间高效有序的沟通和联动机制至关重要。《条例》除了明确了各部门职责,还提出建立统一的市容和环境卫生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各有关部门根据系统要求上传相关信息。部门分工明晰,信息互通,加上线上信息系统,中山有望形成城市管理大数据,为城市管理数字化、智能化提供支撑。

《条例》多个“更”的背后是中山对城市管理精细化的追求。去年底,中山市委书记赖泽华主持召开城市管理工作座谈会时提到,与过往相比、与先进城市相比,当前中山的城市环境已从“领跑者”变成“跟跑者”。中山经济要重振虎威,城市管理也要重振虎威,中山经济要打翻身仗,城市管理也要打翻身仗。

今年以来,中山在城市管理精细化方面“加码”,立法方面更是动作频频。《条例》是中山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的第六部地方性法规,上一部为今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的《中山市停车场条例》,其同样是城市管理领域的法规。加快城市管理立法,为管理工作立规范、定标准,中山正展现出从制度和工作框架设计等“上游”链条出发,全面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的决心。

【撰文】南方日报记者 雷海泉

【作者】 雷海泉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来源:南方PLUS
相关阅读
环卫在线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2-2022 360hw.cn ,All Rights Reserved . 本站发布的所有内容,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详见《知识产权声明》。
沪ICP备19018799号-5、沪公网安备 110105020312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