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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民,3月1日起请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环卫在线新闻组 浏览

居民应将不同种类的垃圾进行分类,并投放到对应的垃圾收集箱内;把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给不符合规定的单位进行收集、运输的,最高可罚5万元;破坏垃圾分类设施的,最高可罚3万元;依法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餐饮服务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于3月1日开始实施的《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新规,对于垃圾分类及处理提出了细致明确的要求。

设置在合欢路与农行路交叉口处的垃圾分类收集房。商丘日报融媒体记者鲁超摄

在即将实施的《办法》中,

对城市生活垃圾的

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

与分类处理,

都进行了明确要求,

并明确责任主体。

根据《办法》要求,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内,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区制度,各类责任区的管理责任按照规定确定,并予以公示。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禁止垃圾分类投放后混合收集、运输和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城市生活垃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管理制度……

关于即将实施的垃圾分类新规,记者对一些市民进行了采访。家住商丘师范学院家属院的马子婧表示对即将要进行的垃圾分类不太了解,家属院内暂未开始进行垃圾分类,也未设置垃圾分类的垃圾桶及标识,“我觉得还是要给大众宣传到位、监督到位,既然要实施分类就要一直坚持,也能为环保做出贡献”。

家住金色福园小区的孙宜通也对此表示并不了解,但小区内设置有垃圾分类的垃圾桶及电子指示屏,他认为“垃圾分类是非常不错的理念,但是现在面临的主要两个问题,一方面是部分市民没有这个垃圾分类的意识,导致难以落实;然后另一方面是很多市民觉得垃圾分类非常麻烦,加上一些小区内没有专门进行垃圾分类的配置和设施,所以需要尽快解决”。

“我们集团公司负责商丘市20多个小区的物业管理,目前90%以上的小区内都设置了分类垃圾箱。”枫桦景苑小区物业负责人周曼说,垃圾分类的概念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来说并不模式,而且在其集团公司所服务的大多数小区内,均在楼洞口设置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双垃圾箱。此外,在小区内的广场、绿地等处,也设置了分类更细的垃圾收集箱。“在许多小区门口处,还有一些公益组织放置的旧衣物和有害电池等收集箱。”

周曼表示,物业公司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箱并不困难,对不同种类的垃圾进行分类运输和处理也可以做到,但若是业主在家中就没有将不同种类的垃圾进行分类,就会对垃圾分类处理造成很大的麻烦。“希望能够加强宣传,让广大业主在家中就对不同种类的垃圾进行分类装袋及投放,这样才能使垃圾分类政策得到落实。”

“垃圾分类工作是利国利民的大事,协会会积极推动工作的开展,大力倡议广大居民参与到垃圾分类之中。”商丘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邹航说,垃圾分类的全面实施,会增加物业企业的分类箱体投放、人力及相关的成本,但物业协会将积极做好该方面的工作,全力配合新规的实施,“垃圾分类最重要的环节是广大居民对垃圾分类的意识及执行,物业服务企业全力做好工作的同时,也希望有行政主管部门能够加大对于广大居民的宣传与引导,真正将垃圾分类工作做到位。”

据商丘市城市管理局环卫处负责人高伟超介绍,早在2018年初,我市就启动了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出台《商丘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启动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后,已经从多方面建设及完善垃圾分类的软硬件设施,目前我市垃圾分类试点已经覆盖10万户居民。目前正在结合《办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与分类处理的具体方案。

城市生活垃圾将会如何分类处理?

根据《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分类处理:

(一)厨余垃圾应当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通过生化处理、制沼、堆肥技术或者其他无害化方式处理和利用;

(二)可回收物应当进行再生资源利用处理,无法回收利用的可以通过焚烧发电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有害垃圾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其中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企业进行处理;

(四)其他垃圾采取焚烧发电、卫生填埋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来源:商丘日报

来源:商丘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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