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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厦门生活垃圾分类考察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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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厦门的基本做法

  厦门,户籍人口401万,常驻人口550多万,1690平方公里,本岛128平方公里,鼓浪屿约2平方公里。2000年,厦门市是全国首批8个之一的垃圾分类收集示范市,但成效不大。2016年底以来,厦门市委市政府认真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把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城市治理转型升级、建设“五大发展”示范市的重要抓手,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为目标,紧紧围绕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大环节”,构建了“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格局。2017年12月,住建部在厦门召开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评价厦门校园分类工作值得全国学习借鉴。

  截止2018年4月,岛内两区1402个居民小区已全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岛外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小区283个,占69.5%、村56个占36.7%;全市120家市直机关、85家星级酒店(宾馆)、1124所大中小学校、12家市属国有企业、68个农贸市场以及车站、码头、机场、公园、景区等公共区域、驻厦部队已全部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达100%、参与率达80%以上。年垃圾分类投入经费5~6亿(含终端处理),准备连续投5年,他们认为:短期大投入、高密度的投入效果(俗话说的狂轰滥炸型)要优于今后20-30年的普通投入。具体“五全做法”如下:

(一)全民参与共同缔造。

一是广泛宣传培训,凝聚社会共识。做到全方位、全媒体宣传,每年投入宣传经费1000多万(电视招标800多万、纸媒600万),主要用于电视、户外媒体宣传,厦门市大街小巷、居民小区随处可见垃圾分类宣传。多层次、多形式宣讲,街道社区每家每户敲门入户宣传,与人口普查一样重视;各小区还开展每月优秀楼道、优秀居民评比等活动,挂流动红旗。二是进入学生教育,小手拉大手,影响千万家,编写垃圾分类知识进入幼儿园、小学、初中课本,融入学科,有教案、有作业、有考核,家校联合,学校给每个学生发放垃圾分类月登记卡,每天由社区督导员负责对垃圾分类到位的家庭敲章,每月得到的章最多的学生作为“学校国旗下讲话小旗手”等活动的人选。

(二)全部门协同形成合力。

一是市四套班子协同领导。成立市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市委副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由副市长兼任,确保组织指挥有力。

二是各职能部门齐抓共管。26个市直部门分别承担垃圾分类的相关职责任务,各司其职、相互协同、齐抓共管,有力推动了垃圾分类工作;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责任区域、责任人上墙公示。我们参观的厦门市港口管理局还实行楼层包干、轮班督查。

三是组建了福建省首个市级垃圾分类管理中心。按照“各街道配备5名、社区居委会配备3名垃圾分类专职管理人员,各小区每300户配备1名专职督导员”标准,全市已配备垃圾分类专职管理人员659名、专职督导员3300名、督导志愿者3324人。通过“桶边督导”的模式,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方法知晓率,提高正确投放率。

(三)全程管理,控制环节。

一是投放注重引导激励。初期开展分类积分奖励、环保大讲堂、制作环保手工皂、推广生态酵素等活动,让垃圾分类变得有温度、有笑声、有回报,使居民认识垃圾分类。

二是收集管理精细分工。聘请督导员做好桶边值守督导工作,加大检查和桶边督导力度;街道与物业公司、业委会、单位企业签订垃圾分类责任状;市垃圾办组织暗访检查督促;明确对低值可回收物收处实行财政补贴政策。

三是分类运输直运处理。厨余垃圾采取公交化的直运模式,划定厨余垃圾收运线63条,沿线设置收运点1600多个;有害垃圾由各区委托国有企业每月收集转运一次;大件垃圾,已建成3个大件垃圾处置厂,大件垃圾可以用电话、APP预约上门方式收集,运到大件垃圾处理厂处理。

四是分类处理设施同步建设。建成一座工业危废处理中心,年处理能力4.65万吨;建成厨余垃圾处理厂一座,日处理能力800吨,政府补贴240元/吨;正在筹建一座日处理能力1500吨的厨余垃圾处理厂,确保在2019年实现全市原生垃圾零填埋;全市建成垃圾处理基地3个、焚烧厂3座(规模1800吨/日,扩建二期1500+1250吨/日)、分拣及资源再生综合处理厂2座(规模1250吨/日)、大件垃圾处理厂3座。

(四)全节点攻坚,破解难题。

针对5个不同阶段,采取不同的工作重点。

  1.起步阶段抓知晓率和参与率。督导员、志愿者、物业保洁员上门宣传;全媒体、多层次、全方位宣传。

  2.推开阶段抓示范引领。出台示范小区13个方面的建设标准,示范小区分类知晓率达90%,厨余垃圾分类准确率达70%

  3.全面推开阶段抓“盲区”。针对民营企业、非星级酒店、农贸市场、无物业小区等盲点区域,采取辖区属地管理牵头兜底、部门行业管理联动协同的机制,按照“管行业就必须管生活垃圾分类”的原则,全面抓好“盲区”地带的垃圾分类工作。

  4.提升阶段抓收集直运。抓好各类垃圾直运到位,购买90辆厨余垃圾直运车,直接将厨余垃圾全封闭转运到处理厂,减少中转环节;推进其他垃圾直运,防止混装混运。

  5.巩固阶段抓考评执法。一是制定《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办法》,采用专业考核和第三方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评,以占权重2%纳入市对各区、各相关单位年度工作绩效考评内容。二是依法查处生活垃圾违法行为,劝导纠正违反生活垃圾分类行为4856起,共开具执法文书56份,已实施处罚23起(其中单位1起、个人22起)。督查执法整治行动,对垃圾不分类行为起到了震慑推动作用,进一步提高垃圾分类参与率和准确率。

(五)全方位保障,有序提升。

  1.投入保障。市、区财政统筹安排、按需保障,对分类转运车辆的购置投入按市、区财政6:4的比例承担;采用BOT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和先进技术建设垃圾处理设施。

2.法制保障。《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于2017年9月10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是全国第一部全端的垃圾分类人大立法。同时出台20项生活垃圾分类配套制度。

  3.公众监督。设立举报奖励制度,全市居民可通过举报方式监督违法行为(但实施一年来没人举报);引入社会团体监督,将生活垃圾分类列入文明督导范围,充分发挥广大文明督导员作用。

  4.科技保障。建成福建省首个餐厨垃圾信息化管理平台(苏州伏泰),接入全市43部餐厨收运车、2200余个餐厨垃圾桶RFID卡、560余家餐厨垃圾产生单位的数据信息,实现餐厨垃圾产、收、运、处全流程信息化监管。

二、需要共同探讨的几个问题

(一)认识问题

  1.重新认识生活垃圾分类的目的。垃圾分类的目的是提升社会和人们的精神文明水平,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和需要处理的生活垃圾量,提高可回收物的回收率,降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难度。这才能真正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因此,现在垃圾分类的宣传口径要从“文明、安全、生态环境”着手,要将原来的“变废为宝”的说法剔除。“垃圾就是垃圾”、“谁产生垃圾、谁就应该付费”、“处理垃圾肯定要花钱、政府要有补贴和税后优惠”、“如果垃圾是宝,为什么国外发达国家不留着自己用”。

  2.正确看待“速胜论和失败论”。不要认为强有力的行政领导和全民动员,就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实现“垃圾分类世界前列”的梦想。“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大众分类习惯离自发环保意识尚有不小差距,强制性的法规要求离自主道德共识尚有不小差距,但这之间的差距正是大有可为的空间。事物本身有其内在发展的规律,我们要按照客观规律推进垃圾分类,要有持久战的决心和战略准备。必须破除“中国现阶段无法垃圾分类”这种悲观失败论的认识误区,坚定不移推进垃圾强制分类工作。

  3.根据矛盾解决问题。充分认识到不同阶段的矛盾和矛盾的转化。起步阶段,末端决定前端。主要矛盾是有什么末端就决定源头分类的品种;发展阶段,前端制约后端。主要矛盾是分类活动低下的准确率制约末端的处置效率;成熟阶段,首末顺畅衔接。“高品质”的垃圾得到高效处理和安全利用。从这点来看,目前张家港市仍处于起步阶段,正向发展阶段迈进。

(二)体系建设问题

1.构建垃圾分类体系。要基于国情、市情构建适合的垃圾分类模式。当前情况下,要坚持以末端处理方式决定前端的分类模式。

2.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制定原则。一是政府为主导,要侧重顶层设计、公共政策制定、宣传教育等方面;二是全民参与,民众是是实现垃圾分类的基础;三是明确生产者、消费者和政府的责任边界,把垃圾分类纳入法治化轨道(目前,生产者的责任还未真正明确、履行垃圾源头减量的责任不到位);四是构建与垃圾分类模式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机制;坚持政府主导下的垃圾分类模式。

3.垃圾分类评价体系的构建。一是垃圾分类阶段性评价指标,初期、中期、远期;二是垃圾分类回收利用评价指标;三是垃圾分类投、收、运、处评价指标;四是分类垃圾的处置环保指标。

(三)如何理解垃圾分类和两网融合

  回收的再生资源就是垃圾。a.生活垃圾: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b.再生资源:城市固体废弃物中具有一定使用价值或价值的物品,通过回收变成再生资源;c.低值可回收物:无法通过常规的回收手段获得利润的部分物质,但仍能通补贴等政策支持,使其实现一定价值的物品。可回收物进入回收系统还是垃圾处理系统,取决于分类品质和市场价格。

  两网融合是早晚的事。废品回收是市场主导,垃圾处理是政府主导,推动两网整合实际上要树立废品也是垃圾,废品回收也是垃圾分类,废品利用就是垃圾资源化的理念,废品回收跟垃圾处理一样,也是民生公益事业,也需要政府补贴和税收优惠,逐步实现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两网融合是高效机制,在衔接过程中废品要向垃圾系统配套,要规范拾荒行为,使之服从服务于分类体系建设需要。

三、专家授课主要内容

  培训期间,同济大学何品晶教授、清华大学刘建国分别就《生活垃圾分类分流处理》和《从洋垃圾入境禁令看我国垃圾分类策略》进行授课,有关问题一并提出,供大家学习借鉴。

一是垃圾填埋场的问题。

业内人士认为,填埋是城市固废的“兜底”处理技术;环卫行业是城市固废“无限责任”的“兜底者”;中国为全世界固废“兜底”。因此,一方面我们的垃圾填埋场要省着点用(尤其是建筑渣土进场要控制,还是要加快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建设),另一方面,由于混合垃圾的成分产生变化,我们要在填埋技术上多研究,要避免固体废物处理带来的环境影响(生物质降解产生的恶臭气体、渗滤液和温室气体)和安全影响(合成有机物产生的沉降、阻水、高水位填埋体)。

二是洋垃圾入境禁令对我们垃圾分类带来的影响(有积极意义、促进分类、转型升级、适度分类)。

一是要看清国外发达国家垃圾分类的本质目的。通过严格的垃圾分类,分出高品质废物,出售给发展中国家再加工、再制造。既化解了本国的废物处理压力,减少了污染物及碳排放,又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带来了丰厚的经济回报。可见垃圾分类对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值得大力倡导,努力推行。

二是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必须顺势而为转型升级。禁止洋垃圾入境,严控固体废物进口具有腾笼换鸟的作用,可为国内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提供渠道和空间。短期之内对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行业将产生一定冲击,经历阵痛,大量低端企业将面临淘汰关停命运,但从长远来看则是一个重大机遇,有助于产业集聚度、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环保标准和产品质量的提升,促使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行业走向以国内固体废物为主要原料的转型发展道路,进而对前端的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提出更高要求,综合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的力量,倒逼垃圾分类收集和再生资源回收效率的提升。

三是再生资源回归“生活垃圾重要组成部分”属性,在政策扶持、制度保障和全程监管下实现转型升级。再生资源也是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跟生活垃圾处理一样是公益民生事业。只有让再生资源也回归其“生活垃圾重要组成部分”的本来属性,才能将垃圾分类的责任和压力传导至每个居民身上,引导居民切实履行垃圾分类投放的环境责任,让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名正言顺地争取政府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光明正大地要求社会承认它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巨大贡献,在严格规范的监管和充分有力的制度保障下,向生活垃圾处理行业一样实现快速、稳定、健康发展,真正成为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主力军。

四是现阶段我国推动垃圾分类应采取选择性分类策略。应着眼于居民分类习惯的真正养成、生态环境质量的整体改善和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采取选择性分类策略:分出害处最大的、用处最大的、干扰最大的,注重分出产物的“质精”而非“量大”,避免分出产物缺乏出路带来的反复折腾,确保“四分”系统长效稳定运行。

综上所述

对垃圾分类工作的艰巨、复杂性和长期性,我们要有足够的清醒认识。垃圾分类工作具有广泛性(涉及到每个家庭和各行各业,与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日常性(日复一日都产生垃圾)、专业性(看似简单,其实复杂,涉及环保生态建设多学科)、环闭性(投、收、运、处,诸多环节环环相扣,一环脱节,前功尽弃)、系统性(庞杂的社会工程,涉及众多部门,协调难度很大,非轻而易可获成果项目)五种特性,这就决定了垃圾分类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也不同于治酒驾和禁烟令,一部法律、一个禁令便立竿见影。即便采取强制性的措施,或仅凭少数职能部门唱独角戏,效果可想而知。因此,要摈弃速胜思想,做打持久战的战略准备,我们也要注重垃圾分类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要做好人才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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