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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大桥街道开展首个"有害垃圾收集日"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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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宏网山东4月13日电为推动有害垃圾收集循环利用,提高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4月7日下午,大桥街道开展首个“有害垃圾收集日”,在开展垃圾分类的试点村进行收集有害垃圾推广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垃圾分类宣传志愿者们向群众发放垃圾分类宣传资料、讲解有害垃圾分类的基本知识及如何正确处理有害垃圾的方法,引导村民将家里废旧电池、农药瓶(袋)、杀虫剂瓶等正确投放到分类垃圾桶内。

据活动志愿者王家辉介绍,“将有害垃圾准确分类、投放,才能使这部分垃圾得到妥善处置,否则其中包含的有毒有害物质将对我们的环境造成相当大的危害。启动‘有害垃圾收集日’活动目的,就是要鼓励居民把有害垃圾准确分类出来,真正树立垃圾要分类的理念。”

垃圾分类小贴士: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这些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

废镍镉电池和废氧化汞电池:充电电池、镉镍电池、铅酸电池、蓄电池、纽扣电池

废荧光灯管:荧光(日光)灯管、卤素灯

废药品及其包装物:过期药物、药物胶囊、药片、药品内包装

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桶、染发剂壳、过期的指甲油、洗甲水

废含汞温度计、废含汞血压计:水银血压计、水银体温计、水银温度计

废杀虫剂及其包装:老鼠药(毒鼠强)、杀虫喷雾罐

废胶片及废相纸:x光片等感光胶片、相片底片

投放要求:

分类投放有害垃圾时,应注意轻放。其中:废灯管等易破损的有害垃圾应连带包装或包裹后投放;废弃药品宜连带包装一并投放;杀虫剂等压力罐装容器,应排空内容物后投放;在公共场所产生有害垃圾且未发现对应收集容器时,应携带至有害垃圾投放点妥善投放。

来源:中宏网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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